关于开展2025年内江市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全市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本专业采取评聘分离方式,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等4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市交办〔2024〕49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10月10日9:00-11月1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1月12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1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1月19日18:00。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内江市交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资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评小组,采取领导、专家、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资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逐页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三)公示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公示,公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关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注明单位考评小组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明确是否同意推荐,不少于1000字。
上述程序完成后,申报人员登录系统,按要求上传社保缴费记录、论文著作查验证明、学历学位查验证明、公示结果、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提交上级部门审查。
其中,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相关材料注明单位经办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重(任一平台查询)。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查重,并提供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作为论文著作附件一并上传报送。相关材料注明单位经办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其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相关材料注明单位经办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四)复审推荐。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论文著作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局。
对破格申报人员,在送评委会之前,增加破格申报资格评审环节。破格申报人员材料先报至人社部门进行专项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评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破格专项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五)组织复审。市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县(市、区)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现场审核送审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受理通过后,申报人员现场完成缴费。
(六)组织答辩。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实行申报中级人员全员答辩,申报初级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也须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七)分组评议。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中评委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评审结果公示及确认。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市交通运输局将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和制发电子职称证书。
(十)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交通运输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电子职称证书、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选择“办事”栏目,进入“人事人才”栏目,选择“人事人才”选项,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6日18:00。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0),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内江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38号市交通运输局六楼)。联系电话:0832-3096207,电子邮箱:958203451@qq.com。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11日。
(三)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五)相关信息可在2025年内江市市级交通工程职称评审QQ群“1063839508”咨询。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 zpw/内市交办49号关于印发《内江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_20251014_112146392_iwC67z.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