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符合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请结合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适当申报。
注: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性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的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专业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园艺茶叶:
5.植保;
6.土肥;
7.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8.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9.水产;
(二)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0日—11月10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事业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六、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请一并报送。相关表格资料可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j.da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党建办202室
联系电话:0818-5341558 18381994111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关于推荐XX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函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达州市通川区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验结果。
4.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6.业绩成果。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7.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
9.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0.考核情况
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2)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申报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等情况,并具体说明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三、复审推荐
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申报受理
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并组织到推荐单位实地抽检。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达州市通川区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初评委评审等程序进行。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单位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到区农业农村局党建办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
附件2
XXXXX
关于推荐X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函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推荐参加达州市通川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名,其中助理农艺师××名,助理畜牧师××名,助理兽医师××名。
二、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审查工作要求,对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等×名同志均符合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业绩要求,×名同志因不符合条件,不予推荐上报。(如有其他情况可详细说明)
三、推荐意见
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可靠。现推荐×名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请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130××××××××)
×××
2025年×月×日
(该文件纸质档、电子档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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