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全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师培电教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执行。
三、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人社局复核发证”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职称评审选择“广元市昭化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评职的教师,根据评职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员民主推荐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下线上审核,并将纸质材料同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局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七)资料归档。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凡评审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评委会接收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5日(所有审核包括评委会及个人修改时间等都在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请申报人员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五、激励政策与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支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 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3.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的政策要求,严格按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文件执行。
(二)答辩
本次中级职称评审开展全员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六、报送要求
(一)网上信息。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不规范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
1、学校资料
学校将《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承诺书》、《2025年度中小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一览表》、《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信息表》、公示情况等纸质资料由校长签字盖章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文档发送至416287984@qq.com。
2、个人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1式2份。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作任何改动,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其他材料按照要求和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报送。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须粘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人员自购带标签文件包一个,标注好学校、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并把申报材料及要查验的原件放入。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收取评审费10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评审费以学校为单位交区教育局计财股,凭交款凭证复印件交接评审材料。
(二)时间计算。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如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时间算至2025年9月30日,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评价标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将具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二是要严格推荐程序。拟推荐人选需经职称学校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对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组织与学校行政对公示材料签署意见、盖章;三是严肃推荐纪律。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评审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人3年的申报评审资格,并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4661
区教育局0839-8723154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 zpw/川教〔2020〕8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_20251010_155300664_oM5wln.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