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延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初中高级
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各项注意事项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十一科技及其子公司在职在岗,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的从事相关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审专业。
建设工程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消防工程。
二、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十一科技人发〔2023〕86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十一科技人发〔2023〕86号)的人员,可向所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提出申报建设工程初中高职称申请。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分支机构、子公司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分支机构、子公司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上报到总院。
(三)高评办审核。高评办对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提前或降低学历层次申报人员,经高评办复核后,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资格评审。
(四)高评委评审。采取通报情况、宣布纪律、答辩抽签、小组评议、主审介绍、集体讨论、无记名票决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答辩人员可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公司党办(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评审结果在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高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初中级由公司印发任职资格文件,高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任职资格文件给公司。
(六)办理相关手续。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根据通知要求领回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下载电子证书,评审表装入申报者个人档案。
四、保障措施
1.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加强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的管理。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人员3年内不能申报相关专业职称任职资格。
3.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申报人员所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至十一科技高评办。未经申报人所在分支机构、子公司审查的申报材料,十一科技高评办不予受理。
五、申报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1月12日,个人初次申报提交时间截止3月15日,返回修改截止时间3月22日。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时,不再接收材料。
七、相关材料准备
请仔细阅读职称评审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