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报送2024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属事业单位:
经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于今年暑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拟评初级教师职称人员。
(二)已评初级职称调任其他层级(如小学调初中)学校任教,且现任教学科与已评学科不一致的教师。
二、申报评审职务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教〔2020〕7 号)、《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屏山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屏教体发〔2024〕3-11号)执行。
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4年9月31日。
三、评审申报流程
从202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13、附件18):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市教体局或县(区)教体局下面。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择“屏山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屏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其中,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二、三级教师职称,“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其他人员选择“申报评审”)。申报人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申报材料扫描前,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评职的教师,根据评职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员民主推荐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将纸质材料同步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四)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屏山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七)时间安排。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1.个人线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9日至 2024年7月24日。
2.个人线上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
3.学校线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10日。
4.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10日。
四、报送材料
(一)学校材料
1.评职教师身份证复印件(须先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学校推荐评审人员信息公示原件(含申报人业绩贡献、学校推荐结果、申报人师德师风、党风廉政考核结论等信息)、张贴公示照片一式1份。
3.学校(单位)纪检部门统一出具的申报人关于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审查报告(报告务必表述清楚评职人员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遵守执行情况,经单位纪检员和负责人<单位法人或主持工作人员>签字盖手印,并注明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
4.学校(单位)对所有评职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审核结论的报告。报告中写清楚每位评职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符合所有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上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审核人均签字盖手印,并注明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
5.《2024年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2024年申报职称教师硬件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8)各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本于8月2日18:00前发至342769514@qq.com。
(二)个人材料
网报时按要求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和业绩材料彩色扫描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一式一份,随单位材料交纸质档。上报纸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需粘贴如下复印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7)。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实验师职务者无须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附件12)(先放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再放学信网查验学历学位信息打印件,最后放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初评不涉及)。
(6)任现职期满近几年不间断的聘任文件复印件(初评不涉及)。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纸质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或任教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6)推荐单位三方证明(附件9)。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8)个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公示(附件5)和公示结果(附件6)。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2024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上签字确认。对所有复印件均须先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没有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同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的所有材料要求规范。含《评审表》(双面打印)在内的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或复印,凡涉及证书复印的,一律一纸一证。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除《评审表》外,其于材料一律按人头装订成册,封面贴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附件2),封面内第一页贴《目录》(附件3),并编注页码。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装,档案袋封面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附件4)。
(二)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一式一份)应由个人先把材料具备齐全后交学校(单位)。由学校(单位)统一报送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4年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电子表格Excel录入。
(四)根据健全、规范的评审制度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申报。
(五)对确定的上报人员及其“个人业绩贡献”应根据宜人发〔2003〕52号文件规定,在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个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公示及公示结果情况在《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六)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务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报送材料时,将申报人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初评教师只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用牛皮纸档案袋单独一人一袋装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送县职改办验证。
(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年8月9日。
六、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职评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制、推荐评审淘汰制和推荐评审结果公示制。认真执行“五公开、一监督”(评审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并妥善处理评职中的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制造、回避、上交矛盾,否则实行责任追究并暂停评职指标的使用。要坚决杜绝学历、资历、业绩等方面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不按政策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推荐上报者,一经查实,除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外,一并追究有关学校(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1.2024年屏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3.目录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
5.关于XXX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6.2024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结果的公示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8.2024年申报职称教师硬件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
9.推荐单位三方证明
10.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说明
1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填报模板)
12.学历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13.屏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审、职称确认中关于普通话等级要求的政策规定说明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