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校、建制幼儿园,直属单位,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我县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一)初定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绵职改办〔2023〕11号)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以申请初定三级教师、二级教师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以申请初定助理讲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实验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初定实验员、助理实验师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只能初定一次。
(二)评审
1.中小学、幼儿园序列。符合《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0号)规定人员,可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二级教师职务。
2.中等职业学校序列。符合《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1号)规定人员,可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
3.实验技术人员序列。符合《绵阳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2号)规定人员,可申报评审实验员、助理实验师职务。
(三)确认、互认
符合《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确认和互认工作的通知》(绵职改办〔2023〕12号)规定人员,可以确认或互认相应职称。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评聘结合原则。申报人员必须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推荐和评审或初定(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须有相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二)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申报流程
从2024年起,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均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教体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复核发证。个人、单位详细操作指南均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今年初级职称评审和初定采取线上申报审核和线下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称确认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纸质材料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指南。
1.单位注册。单位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县教体局下面,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经办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择“三台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三台县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或“职称初定”),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
单位要建立健全教师职称推荐机制,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并将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在职称评审系统上传满意率测评汇总表、公示原件、校内张贴公示的照片和单位推荐材料等材料,提交至县教体局审查。
(四)有关部门审查
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分别提交至三台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三台县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退回申报人进行修订,再按上述流程重新提交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
相应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部门复核发证
评审结果确认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实名认证登录“四川人社”APP,进入“办事——人事人才——人事人才”栏目,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打印本人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材料报批
(一)初定
1.对象。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取得申报层级以下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经考核合格,可申请一次性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条件。大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定与现岗位相对应系列的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大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定与现岗位相对应系列的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报送以申报系统要求为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如下,第(1)项资料不装订,第(2)至(10)项资料按顺序用抽杆夹装订好后连同第(1)项资料装入标准牛皮档案袋即可。
(1)《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作任何改动,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一式二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三台县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可查学历学位信息的,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相应年段岗位考核表、相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8) 其他相关成果资料复印件。
(9)工作总结一份。
(10)单位考核推荐材料一份。
(二)评审
1.对象。新参加工作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不相关的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以及已经通过初定或评审取得职称后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根据《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规定,按照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选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条件。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原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而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已取得与现岗位相应合格学历,近2年教学业绩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可申报评审与现岗位相应档次职务任职资格。即专科学历任教满1年可评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专科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 年以上或本科学历任教满1年以上及不具备初定一级教师的硕士学位的教师任教满1年以上可申请评审二级教师职务。
3.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报送以申报系统要求为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如下,第(1)项资料不装订,第(2)至(13)项资料按顺序用抽杆夹装订好后连同第(1)项资料装入标准牛皮档案袋即可。
(1)《绵阳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作任何改动,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一式二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三台县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可查学历学位信息的,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电子职称证书(仅三级教师申报评审二级教师提供)。
(8)相应年度考核表、年段岗位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9)从事现专业技术的经验文章、著述、公开课、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原件一套。(三级教师:撰写所任教学科1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上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二级教师:撰写所任教学科校级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交流材料1篇以上,上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1次以上,在同学科教学评价中获得校级以上表扬 1 次以上。)
(10)《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11)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每年至少完成专业科目72学时(其中规范学时不少于43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12)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能反映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1000字左右)。
(1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内容含简历、政治思想表现、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承担的业务技术工作及成果、履行职责、年度考核结论、单位推荐意见,限1500字以内)。
(三)确认
1.对象
(1)省外调入(不含重庆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前后职称岗位属同一职称系列、专业,或属同一职称系列不同专业,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2)市内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或单位性质等发生变化,导致其所适用的职称岗位专业发生变更的,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3)市内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变动,前后职称岗位专业发生变化,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申请职称确认。
(4)其他规定需要确认的情形。
2.聘任
(1)在省外(不含重庆市)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调入或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以申请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确认后岗位聘用必须在单位相应岗位空缺内聘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不能聘用。
(2)对在省内县外和重庆市各地职改(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取得的职称,属于职称互认范围。职称互认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办理职称确认,但岗位聘用须在单位相应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不能聘用。
3.报送材料
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中、初级职称确认按以下流程办理
(1)个人申请。试用期(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所明确的期限)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确认材料:
①《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确认审批表》一式一份;
②原职称批准文件、评审(初定、确认)审批表中之一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信息在学信网可查的,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近一年年段、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其他能代表本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材料。
(2)单位初核。用人单位对确认材料进行初核,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
(3)主管部门复核。县级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县职改办申请确认。
(4)核准确认。同系列、专业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核准后发文确认;系列(专业)相近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委托各评委会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核准发文确认。
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高级职称确认按以下流程办理:
(1)个人申请。试用期(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所明确的期限)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确认材料:
①《绵阳市职称确认审批表》(一式2份);
②《绵阳市职称确信息一览表》(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③原职称批准文件、资格证书、评审表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信息在学信网可查的,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⑥系列(专业)相近职称确认,需根据确认专业和层级相应标准条件提供代表本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材料
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2)单位初核。用人单位对确认材料进行初核,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
(3)主管部门复核。县级主管部门、县市区(园区)职改部门复核后,报市职改办申请确认。
(4)核准确认。同系列、专业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核准后发文确认;系列(专业)相近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委托各评委会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核准发文确认。
系列(专业)相近职称确认申请于每年9月集中受理,其他职称确认申请为即时受理。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线上申报提交时间:2024年7月11日—8月20日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
(三)用人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
逾期未申报或用人单位未审核将失去本次参评资格。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个人纸质材料,并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人事股。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收费标准
(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三台县2024年申报教师初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电子表格Excel提前发至邮箱:645794610@qq.com,以其他方式发送邮件造成错漏概不负责。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学校)及时收齐汇总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初审,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内容应与网上上传资料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纸质材料审核具体安排见《2024年教师初级职称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三)《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绵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确认审批表》A3页面双面打印,其他材料均为A4页面双面打印,一律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印章齐全,内容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属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的栏目必须填齐,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无”。所有复印件均须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个人所有材料均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贴好档案目录清单。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务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一)严肃纪律
各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审查关。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若发现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记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注重质量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基层审核不严格,导致后期无法正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或制作的电子职称证书信息错误,责任由相关学校职称申报人和经办人负责。
(三)注意时间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把握网上申报系统时间节点,申报人务必按时提交资料、关注线上系统审核情况并及时修改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用人单位务必在申报人提交资料及修改重新提交资料后及时审核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申报人及审核单位一旦错过相应时间节点的截止时间,将无法完成职称申报、修改、审核、提交,造成损失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咨询电话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委会咨询电话:0816-5263317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请注意,由于电话咨询量大,可能会出现占线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