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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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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9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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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申报。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申报,但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且须参加答辩。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破格条件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以及《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绵职改办﹝2022﹞2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26日8:00起至823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3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级主管部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10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9月13日,报送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9号二楼F-214办公室(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绵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单位综合推荐报告》(上传材料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各县(市、区)、园区单位选择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提交,各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审核后选择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提交;市属单位选择级主管部门提交。

(三)逐级审查

县(市、区)、园区文广旅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组织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议评审等程序。其中,破格申报的,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享受基层、结对帮扶等政策提前申报的,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方式申报的须参加面试答辩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到各主管部门或将委托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六)相关手续办理

送审单位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需见刊)。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查询。涉及评审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

(二)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申报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参加答辩的,另加收答辩费60元;申报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人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三)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243323政策咨询、材料报送及缴费),15982396484、18582368002(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2024年度绵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

            博物四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规范

2.XX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XX级职称评审申报名册

   4.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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