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三个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扩权县除外)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未组建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如需委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受理其委托评审。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国土工程专业: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地质勘查工程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
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和不得申报或须延迟申报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执行。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系列非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取得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后,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现从事专业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
(二)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原专业职称层级不作为申报现从事专业职称依据,申报评审现从事专业职称应在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上逐级申报。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信息填报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
(三)部门审核
1.市级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对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推荐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县(市、区)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统一报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3.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请各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资料审核。
(四)复核受理
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阅评议,判定是否需要答辩并组织答辩。
(六)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取得非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国土工程专业职称、取得非地质勘查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地质勘查工程专业职称、取得非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中评委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答辩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七)确认评审结果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申报中级职称拟通过人员报送达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委托评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认评审结果。
(八)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
申报材料均需在系统上传,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及荣誉、业绩、年度考核、推荐意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具体包括:
1.社保参保信息。若系统中已显示社保参保信息的,无需再单独上传;若系统中未显示社保参保信息的,需自行上传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近6个月)。
2.学历信息。需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情况。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网址为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已经取得的职称信息并上传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文件(或评审表)。
4.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并上传职业资格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或其他能证明取得职业资格或等级的材料。
5.工作经历。根据任职情况据实填写参公以来工作经历,根据职务或单位的变化分段填写。
6.业绩成果、专业能力。包含证明、证书(成果、业绩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时间分别上传至对应栏。
7.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应根据所申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在对应公需学时、专业学时和培训栏上传规定年限最近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
8.考核情况。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9.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个人思想总结: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突出技术工作总结,禁止抄袭、雷同,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2)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根据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填写。
(3)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
(4)达州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其他材料:符合提前一年申报职称的人员或享受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援藏援彝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选派文件复印件或者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享受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提供的满足一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情况说明(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其个人档案等材料在推荐报告中据实说明)。
10.用人单位审核信息。
(1)公示附件: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廉洁守法情况、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申报系统自行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上传的资料若为复印件,均需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加盖鲜章,多页的盖骑缝章。
各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要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书、业绩等要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二)严守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七、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00;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7日17:00,用人单位提交及《评审表》收件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3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818-3091082。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分类中一个子专业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个专业。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三)对职称计算机及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
(五)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六)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14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需答辩人员另收取答辩费60元(答辩签到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