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系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人事人才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机械(汽车)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负责宜宾市范围内机械设计、机械制造、设备工程等3个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条件组建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委托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开展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2022〕7号)、《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凯翼字〔2022〕14号)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凯翼汽车公司的年度考核等次应为C级及以上,下同)。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指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及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0831-8247298。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其中: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
3.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科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指南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照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按本通知第四点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申报评委会选择“宜宾凯翼汽车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单独装订,其他佐证材料1套(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务必与系统内信息及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附件1)作为封面,按《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规定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佐证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档案袋上须粘贴《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审会已接受”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签署意见后报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4.委托评审函(需委托评审的)。
5.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公章)。
7.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8.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或论著)。
9.获奖、专利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11.根据个人资质及所申报职称的条件要求,提供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1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近4年,如入职不满4年,则提供入职以来的)。
13.继续教育证明(任现职以来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14.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
1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受聘文件、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五、申报评审程序
资格预审
1.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中级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报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审核后,再报市人社局复审;初级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报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县(区)(含三江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隶属关系原则,中级、初级申报材料分别经工作单位、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审核。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按评审权限要有市级、区(县)主管部门及人社局的签章,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再报送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
(二)资格复审
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三)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评审
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需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四)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确认任职资格
经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评审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7月5日至8月5日,逾期不得补报。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工作单位、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应随时关注职称系统申报信息,按要求及时补充、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2.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逾期概不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4)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7号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研发楼202,联系电话:0831-8737777转3101,联系人:罗娇)。
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派专人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归档,逾期未领将不再保存。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三)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四)相关费用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为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为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人违背诚信承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规定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
2.机械(汽车)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