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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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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环境工程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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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生态环境厅承担全省企事业单位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二)评审对象:全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环境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或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此评审范围内。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环境工程高级职称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选择四川省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请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材料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见附件2)执行。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其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审核。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生态环境厅职称办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各市(州)的纸质材料报当地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由生态环境局汇总报送生态环境厅职称办;省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生态环境厅职称办。央属驻川单位,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驻川一级单位汇总报送生态环境厅职称办。各送审单位(主管部门)须填写《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见附件3),一并报送。

(六)组织评审。生态环境厅职称办将复审通过的人员提请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开展评审。

1.破格评议。破格参评人员,由高评委组织召开破格评审会,破格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答辩。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组评议。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4.评审会议。由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在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生态环境厅将相关评审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确认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生态环境厅职称办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注意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二)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所需相关材料请在系统中查询,涉及评审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人),由送审单位在纸质材料报送时一并缴纳。

、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24日中午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9月9日9:00—9月29日中午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中午12:00。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

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28-80589312、028-80589573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

          报送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1008室。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四川省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四川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4.四川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审核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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