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凉山州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市场监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评审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
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组织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执行。
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和单位,如需委托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中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专业设置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其间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相近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相近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标准(规程)、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标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市场监管技术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市场监管技术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或发表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编写国家、行业、地方的市场监管规划、计划、立法,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②参与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1个以上,或者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2个以上。
③参与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专利研发等1项以上,并承担了相应工作任务。
④参与的相关项目获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若个人未获得证书,需提供成果登记证或由单位出具参与工作的证明等。
⑤参与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⑥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工作,在各子专业技术领域内能独立完成测试、检验检测、鉴定分析、认证认可、评审评定等工作并撰写相应报告,工作质量稳定可靠,业绩较突出。
(6)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如学术论文、著作等)。论文或著作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四)转评要求
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市场监管工程专业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市场监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市场监管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五)职称初定
申请职称初定的,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要求开展,初定方式以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六)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在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累计应达到30 学时;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结束后可在线打印“学习证明”。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应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答辩情形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符合中级职称基本申报条件,未发表论文的。
3.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员工,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个人账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完善个人信息,按照“新增申报”—“检查填写情况”—“上报审核”—“生成上报材料”等程序完成职称申报。申报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详见附件2)执行。
2.申报人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资格条件、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材料,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指定专人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市)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各县(市)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者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步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由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县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材料》首页右上角由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初审人签署姓名,并打印所辖区域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信息表一份,统一将评审资料报送到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核职称证书、人员身份等材料。
州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非公有制组织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7号)文件执行。
未设立初评委的县(市),各县(市)人社职改部门需在职称评审系统平台向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委托评审,并出具评审委托函和参评人员名单。评审完成后由中评委给各县(市)反馈评审结果。
4.评委会评审: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材料,对各单位初审推荐审核通过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报州人社局复核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评委按程序组织开展答辩和评审工作。
评审采取答辩、专家组评议、中评委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过程中,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网站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评委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确认单位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5.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任职资格文件规定,州市场监管局中评办将评审通过人员相关信息上报职称评审系统,生成证书。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回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申报者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24:00
(二)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直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4:00。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无审核账号,请尽快联系上级单位建立或在系统自行注册,以便加强工作联系及申报评审工作的开展。
(三)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请各县(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人员信息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资料补正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再行通知。职称申报纸质材料现场受理地点: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704办公室(联系电话:2161746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7号)。
(四)评审费:根据省财政局、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之规定,评审费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2.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3.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成果奖励等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
4.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
附件:1.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职称专业目录
2.2024年度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公示(模板)
4.《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