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昭觉县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资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资阳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见附件1。
三、初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及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上级单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县(区)人社局-市(州)人社局-省人社厅。(2)省级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省人社厅。(3)市(州)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市(州)主管部门-市人社局。(4)县(区)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5)县(区)企业-县(区)人社局。(6)市(州)企业-市人社局。(7)中央在川单位-省人社厅。职称业务归属地按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省级单位请选择四川省。(2)市级单位请选择具体到市。(3)县(区)单位请选择到具体县(区)。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人社局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档案局审核。各县(区)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县(区)档案局、县(区)人社局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档案局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档案局审核。市属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市档案局审核。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填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1份,并装订成册。
四、高级职称申报程序及材料
高级职称由省档案局和省人社厅联合评定,申报时间和方式,申报和评审程序,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收费标准等要求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档发﹝2024﹞3号执行(可在“四川档案”http://www.scsdaj.gov.cn/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申报时间
初中级职称线上申报时间:9月1日—10月8日,逾期不得补报。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并按程序报审。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县(区)属及以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和市档案局审查同意;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州)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和市档案局审查同意;申报人所在单位为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评审费每人次240元,如需答辩的,答辩费每人次80元;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如需答辩的,答辩费每人次6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九、注意事项
(一)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破格评审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按规定进行公示,说明破格情况,出具破格推荐意见,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并按程序报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称的;
2.同一单位申报人员超过2人(含2人),且申报馆员职称的。
(三)相关材料可在四川档案网政务公开“职称评审”栏统一下载(网址:http://www.scsdaj.gov.cn/)。
十、材料报送
(一)高级职称材料
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3日截止;
报送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1533;
联系人:市委办公室档案一科刘飘;
联系电话:028—26115057;
邮 箱:1437001929@qq.com。
(二)初中级职称材料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1日截止;
报送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4号市档案馆2楼;
联系人:市档案馆信息技术科倪向娟;
联系电话:15378664183。
附 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