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林规〔2023〕1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167号)要求,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8:3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8:30;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8:30。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查推荐的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是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信息和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同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同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综合推荐报告不少于1000字。对符合推荐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送审单位审查推荐。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市林业局。
(四)资格复审。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各县(区)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至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现场审核送审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委托评审。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可委托代为评审,须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1份。各县(区)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区域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市林业局向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评审结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组织答辩。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七)评审结果。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攀枝花市林业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市林业局统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林业局人事科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并按照要求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未按规定装订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1日。
报送地点:市林业局人事科二楼208室(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联系人:李贵能,电话:0812—3348561。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在《评审基本条件》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至2024年10月9日。
(四)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评审费用。根据《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收取评审费: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
(六)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七)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每年林业和草原工程初中级职称初定工作与林业和草原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
(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九)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812—3338915)。
附件:1.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清单及材料规范
3.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4.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破格申报人员名册
5.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6.2024年度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7.审阅材料记录表
8.证明模板
9.攀枝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