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射洪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公示(初称20人)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中职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属事业单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我县实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教体系统初级职称评审(含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我县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0号)、《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绵职改办〔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
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县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三、申报方式
从202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均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教体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局复核发证。详细操作指南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今年初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1.单位注册:单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县教体局下面,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择“盐亭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盐亭县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或“职称初定”),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并将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在系统内上传满意率测评汇总表、公示原件、校内张贴公示的照片和单位推荐材料,提交至县教体局审查。
(四)有关部门审查。县教体局和人社部门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分别提交至盐亭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盐亭县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退回申报人进行修订,再按上述流程重新提交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社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实名认证登录“四川人社”APP,进入“办事——人事人才——人事人才”栏目,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打印本人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
3.学历学位信息。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电子职称证书(仅三级教师申报评审二级教师提供)
5.相应年份年度考核表。
6.《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7.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每年至少完成专业科目72学时(其中规范学时不少于43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8.校级以上同学科教学评价表扬(1次以上,申报三级教师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9.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证明材料。
10所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以上)。
11.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能反映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1000字左右)。
12.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13.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式2份。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作任何改动,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1份(按上述顺序另行装订成册,提供内容应与网上上传资料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7月10日,逾期未申报者将失去本次参评资格。
(二)审核、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逾期概不受理。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个人纸质材料,并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人事股。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审查关。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若发现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后续事宜。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
(四)联系方式
评委会联系电话:712220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