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各单位、州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发〔2018〕123号)精神,我局将开展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州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普通类中级职称和定向类中级职称,只能选择申报一类职称资格。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 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 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 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9月18日9:00—10月17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级林草部门(单位)审核时间:9月18日9:00—10月30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27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级林草部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31日12:00。
五、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 1日-11月8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州林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林草局组织人事科312室)。联系人:差无,联系电话:0836-2833538,电子邮箱:1797958569@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四)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县(市)、各单位要按照省、州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县(市)、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4年度甘孜州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2024年度甘孜州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3.审阅材料记录表
4.2024年度甘孜州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5.2024年度甘孜州林业和草原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甘孜州林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