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绵阳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三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省(除成都市外)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研、施工作业、技术开发、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评审受理范围。
(二)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向相应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测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要求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9月5日9:00—10月15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00。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主管主办单位,由主管主办单位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央属驻川单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进入“中央在川单位管理”模块按程序办理。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并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市(州)、区(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强化审核责任,成立考评小组,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提交评委会。市(州)测绘地理信息部门须对区县报送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抽检,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和抽检结果要反应在推荐工作函中。推荐工作函应包含复审考评组织的组成、召开考评会议时间、审查和考评工作的程序、考评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
(四)申报受理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破格评审
高评委组织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破格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六)答辩
参加测绘地理信息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七)评审会议
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专家无记名投票程序进行。
(八)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申请人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交书面申请,复查由高评委负责,复查范围为:申报评审程序是否合规;专家投票数计票是否准确等情况,社会群众可以对评审通过人员资格、业绩造假等情况进行反映,对于举报投诉对象为区县或地方企业的,一般委托市(州)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调查,报送调查结果。对于投诉对象为市(州)或省属单位的,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调查组调查。
(九)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发文。
(十)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省级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到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查询并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 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论著、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项目设计、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每人次收取评审费:高级320元。费用可由个人或者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7号716办公室
联系人:苟鹏程
联系电话:028-66065616 18483620372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高级)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纸质一式3份及扫描件电子文档。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查看下载。
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进行概括性描述,重点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作出评价。还须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是否同意申报提出明确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上传系统。
三、本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由申报人撰写,其中对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需进行适当的扩展陈述,要求真实客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专业严谨。签名及日期须本人手写。文档扫描上传系统。
四、代表作
选择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报告、设计方案、技术总结等)2-3项。公开发表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刊号、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等)。所提供的论文、科研成果或业绩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应当与本人工作总结相印证,要能体现本人在其中所起作用。文档扫描上传系统。
五、学历学位证明
根据《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申报人不需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通过申报人的证书编号在学信网站上查验,上传查询结果。
由于各种历史因素影响,部分申报人在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自身相关信息,申报人须上传其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六、现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
扫描件上传。
七、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扫描件上传。
八、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公需科目30学时/年,专业科目60学时/年)。
扫描件上传。
九、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高级)
需提供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专家签名须手写,扫描上传。
模板获取:http://www.scssmg.org.cn/go.htm?k=xia_zai_zhuan_qu&url=xzzq
十、公示情况证明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等。扫描上传。
十一、评审委托函和破格申报审核表(非必须项)
如果有,扫描上传。
附件2
×××
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
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职称的函(模板)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测发〔2024〕35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202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推荐参加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名(含破格申报人员×名,提前一年申报人员×名)。
二、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审查工作要求,对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共×名同志(详细名单)均符合测绘地理信息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业绩要求。
三、推荐意见
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可靠。现推荐×名同志申报测绘地理信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请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
2024年 ×月× 日
(该文件纸质档、电子档一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