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营山县2024年度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度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评审专业:图书资料(文献整理与提示、文献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管理与研究)、群众文化。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申报条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8日12:00—2024年11月18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2:00。
四、申报程序
(一)创建业绩档案。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初级职称选择“营山县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和县文广旅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县文广旅局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社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职称评委会审核受理。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推送到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按要求报送。
(六)召开评审会议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可根据实际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认
评审通过后,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对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后发文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纸质材料要与线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一律填“无”。“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送纸质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县人社局确认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单位或个人应在评审文件印发后三个月内取回,逾期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不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六、纪律及报送要求
(一)一票否决: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营山县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于2024年10月份开始报送,报送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
报送地点:营山县文广旅局(正西街160号)302办公室,联系人:杨立锋,电话:0817-5059681。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查看。
(三)评审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
(四)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附件:营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营山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申报专业及职务: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 |
装订好另装袋 |
2 |
本人身份证 |
1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3 |
学历证书 |
1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4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 |
1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5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
1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6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1 |
装订 |
7 |
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和任职届满考核材料 |
1 |
复印件盖章、装订 |
8 |
任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
1 |
装订 |
9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材料 |
1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10 |
其他相关材料 |
查原件、复印件盖章、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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