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盐亭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盐亭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县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绵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绵职改办〔2022〕5号)执行,单独印发了评审条件的专业从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交通、林业和草原、国土、环境、水利电力、测绘等),详见https://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1月18日止(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单位须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其余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县参保且申报日前最近6个月以上连续缴费。
三、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简称职称平台)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审查”的程序进行,详细操作指南可在职称平台下载。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网上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规范。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工作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评委会选择“盐亭县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工作所在单位审核。
(三)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予以推荐,并在系统中上传公示材料、公示结果和推荐材料、诚信承诺书(从申报者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中打印,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再提交至县工信局。
(四)部门审查。由县工信局和县人社局依次进行审查,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至盐亭县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订,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程序重新提交。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平台统一按规定时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人社部门复核发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评审结果确认、印发资格文件,并在职称平台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平台或“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被扫描件为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鲜章后再将扫描件上传。请严格对照职称平台要求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信息。只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有效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信息。现级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员级申报助理级需提交原职称相关信息。
4.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能反映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不低于1000字),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5.继续教育证明。公需科目每年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低于60学时。
6.年度考核。提供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内相应年度的考核表(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情况)。
7.劳动合同及带验证码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证明(仅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其反映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8.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在所在单位期间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表扬奖励等。
9.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张贴照片、公示结果证明等。
10.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需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年度考核情况,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业绩贡献,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评审表》1式2份。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下载后直接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作任何改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审核并签署意见。
2.其他申报材料,上交复印件各1份。按《盐亭县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80克及以上白色纸张打印此目录作为封面),内容应与网上资料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须签署“情况属实,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初次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2:00止。
(二)个人修改、各级审核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2:00止。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2:00止,逾期概不受理。纸质材料须在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并由所在单位按前述报送要求完善后统一报送至盐亭县凤灵街道石龙大道18号盐亭县政务服务中心8-15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审核关。申报人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工作全过程,若发现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则“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后续事宜。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退回装入个人档案外,所有申报人的全部材料一律销毁不再退回。
(四)联系方式
评委会联系电话:0816-712020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附件:盐亭县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