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局属各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万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乡镇(街道)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请结合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适当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学历和资历条件。
1.农艺师、兽医师、畜牧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助理农艺师、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笫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基层倾斜政策。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选择申报专业。
(一)农艺师、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莱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试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3日(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00。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一)个人申报
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附件,详见系统《个人端操作手册》(可下载)。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详见单位操作手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不少于1000字,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审核受理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申报成功后提交至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审委员审核。以上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评委会接收。
(四)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万源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中评委评审等程序进行。
七、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非农业相关专业毕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其他情况需要答辩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纪检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廉政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模板参考附件2)、申报中级职称资格的需签写《个人承诺书》(模板参考附件3),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万源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31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慧渊 13882811710
张 艳 15228039943
九、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通过者,请个人自留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妥善保留相关材料。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附件:1.《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关于委托评审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函(模板)
3.个人承诺书(模板)
4.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syBV4yNw)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