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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文物博物等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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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0
青川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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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青川县中职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会员拟于2024年11月开展中职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县域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研机构

二、申报条件标准

2024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以《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广元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县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个人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交纸质材料逐级审核合格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进行线上申报。

(三)单位推荐。学校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推荐工作,并线下审核申报人材料,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员民主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推荐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材料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线上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线上审核合格后,申报人从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归档并报教育主管部门二次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申报时间及咨询电话

初级职称材料线下审核和线上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咨询电话:0839-7205150。

、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申报材料要求

评审表中凡需签意见、签名的必须手写,不能打印。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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