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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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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0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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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工程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泸县建筑工程类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县属国有企业从事建筑类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县属事业单位从事建筑类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三)在县市监局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建筑类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四)外地取得的职称证书,拟在泸县晋升或申报多个工程师证书,须先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办理转确认(转确认按照泸市人社办〔2019〕158号文件执行)。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同时为了防止挂靠行为,申报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并由现工作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专业范围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除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规定的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资历条件、学历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学历资历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 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7)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 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6)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

(2)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大片区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表彰的。

(3)获得建设工程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5. 在基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工作满1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根据《泸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职改办〔2019〕1号)精神,对长期在企事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专业技术累计10周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二)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年度考核

1. 申报工程师:提供近四年(2020-2023年)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2. 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四)继续教育

1. 申报工程师:提供近四年(2021—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知识不少于60学时。

2. 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提供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知识不少于60学时。

四、破格申报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第十五条要求执行。

五、增加其他专业工程师证书要求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后,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初级、中级职称对应的工作年限分别为1、3年。

已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其他专业 工作满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 工程现从事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层级不高于已取得建设工程 相关专业职称层级。取得建设工程多个职称专业的人员,申报高 一级职称时,业绩成果和专业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原则上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执行。以职业资格申报的企业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且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人员需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

六、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泸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还)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历真伪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信息”1份
2.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申报人员按照资历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3.单位对推荐人实行公示的情况说明(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1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个人业务总结各1份

5.任现职以来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6.代表本人业务技术工作能力论文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8.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9.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10.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根据年限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1.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和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其中,第56项申报助理工程师不作要求。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佐证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3)。
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至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花园干道136号)5楼培训教育股515室

八、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26日,逾期不得补报。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逾期概不受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接到泸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5楼培训教育股515室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本通知由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泸县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 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4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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