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成都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51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5-09-28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初级...
收藏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成都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

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开展成都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渠道

(一)申报范围

1.在成都市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且现参保单位与推荐单位一致的,可在我市申报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

2.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

1.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注册地于市外的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凭当地公司社保证明,通过成都集团总部进行申报。

2.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3.在蓉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4.总部在市外或控股股东在市外,注册地在我市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其企业总部同意,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5.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员材料均须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总部在市外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6.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成都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办法》(成人社职称〔202185号)的申报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7.中央驻川在蓉单位需委托高级职称评审的,应在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成都市不受理。中央驻川在蓉单位需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征得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后,单位凭同意委托评审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化要求从所在区(市)县逐级上报。

二、申报专业

交通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子专业评审方向包括:

(一)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专业共有8个评审方向:(1)规划;(2)勘察;(3)设计;(4)咨询审查;(5)建设管理;(6)工程施工;(7)运营养护;(8)科研。

(二)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专业共有5个评审方向:(1)运输规划、运输物流、运输生产组织管理、运输安全;(2)汽车运用与维修;(3)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4)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运用与维修、机务、信息;(5)船舶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使用信息系统申报职称时,应在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中明确申报专业和评审方向。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科研情况。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执行(详见附件1)。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2025年度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相关业绩的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以本人取得有效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其它证明不予认可;之前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工程师职称和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职称,因按照我市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参加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任职资格时间以原职称证书时间起算。

(四)需要进行职称同级转评的,应取得相应层级职称后,至少再从事与新评审专业名称相同的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五)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按照《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交通工程专业职称,其任职资格时间以用人单位聘任文件上明确标注的批准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聘任时应提供于聘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不能以工资流水、情况说明等形式代替。

(六)享受倾斜政策、申请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填写《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

(七)拟在我市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证书如果为《关于2025年核实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531号)规定查验范围内的证书,须持《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核查登记表》进行申报。

(八)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员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通过审阅资料、答辩、综合评议提出评审具体意见。

(九)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本市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市级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区(市)县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员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单位注册分为普通单位注册和中央在川单位注册。各级主管部门注册,上级单位选择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上级单位选择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在我市的市外国有企业注册,上级单位选择登记注册所在地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中央在川单位注册,由中央在川一级单位选择所属中央单位提交申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完成注册;所属单位逐级向上级单位申请注册。逐级报送职称申请时,若无法选择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信息系统,新增职称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如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拟申报的专业,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申报初、中级职称的,选择“成都市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选择“成都市交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逐项审核(含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扫描件,按系统程序报主管部门(单位)。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人员申报层级报相对应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市级主管部门委托评审的初级职称、区(市)县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中(初)级职称需在审核页面单独选择委托评审后推送。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主管单位须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审核期间,评委会资格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申报人员须及时关注评委会资格初审结果,及时按照评委会退回修改意见上传相应材料。

(六)打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评委会线上审核接收后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经签字盖章后交至各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

(七)材料线下报送及缴费。各主管部门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提供)报评委会,评委会接收申报人员资料后,开具缴款通知书,由主管部门通知申报人员按时缴纳费用,申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的视为放弃参评。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线下接收时间另行通知,受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新南中心综合楼6603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512648

(八)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材料评审、答辩(中高级职称)。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确认及证书发放。将经公示的评审结果反馈至发证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按评委会通知领取评审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发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原件存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可将复印件交申请人保存备查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逾期不得补报)

20259299:00—202511717:00

(二)主管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时间(即评审委员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

2025111917:00

(三)个人修改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025122217:00

(四)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025123117: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员,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员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按照《2025年度成都市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供,详见附件3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副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八、答辩

为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申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另行通知。

九、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一年内有2人及以上存在证书信息虚假申报职称的,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推荐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申报人员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选择通知公告”—“成都市,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十、监督举报

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申报业务及流程咨询电话:028-85512648

职称评审综合管理联系电话:028-61887363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19113903952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

         核表

          32025年度成都市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清单及要求

          4.成都市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928  

相关附件
  •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成都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 附件3:2025年度成都市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pdf
    下载
  •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下载
  • 附件2: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pdf
    下载
  • 附件4:成都市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pdf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