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初、中级及“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委校〔2025〕26号
中共阿坝州委党校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
初、中级及“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委党校、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初、中级及“双定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州委党校、各县(市)委党校从事干部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接受事业管理人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的申报。
不接受已退休人员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双定向”职称评审工作只开展“双定向”正、副高级职称评审,助理讲师、讲师和“双定向”副高级职称的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党校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阿委校〔2022〕79号)规定执行。“双定向”正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委校通〔2024〕93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请“双定向”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党校关于转发2025年度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阿委校〔2025〕18号)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其他申报人员按照以下程序申报: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本人情况,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做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经本单位同意的推荐对象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如实填写申报信息进行申报。个人网络申报时间为8月15日-10月17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单位推荐
根据《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号)文件要求,单位推荐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在推荐前需核实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单位取得非定向职称资格人员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比例3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同级非定向职称评审,同级岗位设置达不到设置比例的单位,原则上可以推荐1名申报非定向职称评审。
2、单位推荐时务必做到“五公开”,即:职称政策、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个公开。
3、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小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审查人员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签订审查承诺书,对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审查承诺书单独报送。
4、申报人通过资格初审后,用人单位按照推荐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格审核
1、单位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对通过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进行网络初审。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复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签署复核意见。
3.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本校党校系统职称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和全州党校系统职称复查审核工作。
(四)打印及报送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要求打印装订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复核盖章后,于2025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为便于通知相关事宜,请申报人加入“2025阿坝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群”。
(五)开展评审
“双定向”正高级职称委托省委党校评审,初、中级及“双定向”副高级职称拟于11月中旬开展评审会议,主要通过业绩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
为做到客观、真实评价申报人教学水平,“双定向”副高级评审过程中将开展试讲,时间二十分钟,试讲内容围绕申报专业自行准备。具体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评审成绩由业绩评分和试讲两部分构成,分值各占50%。
(六)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阿坝州委党校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电话和邮件进行投诉;通过公示期无任何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发文办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后,根据管理权限印发职称文件。
评审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样效力。个人查验或打印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 “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申报材料
(一)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 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公示要求和申报程序办理。人社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
(二)评审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申报信息一览表》一份及电子档。
2.系统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3.单位推荐时执行“五公开”情况的说明材料(要写清单位推荐情况、公示期、公式结果、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等)。
4.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5.《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具体装卷内容可根据装卷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6.《人员情况简表》一份。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写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 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一览表》《任现职以来教学条件一览表》《任现职以来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目录表(一至五)》各一份,每张表后附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
9.近三年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学专科、本科及最高学历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三)上述评审材料1-4单独报送,材料5-11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应佐证材料、证件等均装订复印件,并随册报送原件,递交材料时现场查验后返回申报人。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州人社局相关规定,同一申报人当年不得既申报普通评审又申报同级定向职称评审。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用为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用为14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用为240元/人。申报人报送材料时现场缴纳。
附件:1.阿坝州党校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情况简表
3.工作量、教学条件一览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5.审查承诺书
6.基本情况一览表
7.2025阿坝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群
中共阿坝州委党校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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