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局属各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注: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资历年限。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1.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通过国家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资格。
2.农艺师(兽医师、畜牧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提前与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提前与破格条件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选择申报专业。
(一)农艺师、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莱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7月15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7: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00
各级单位审核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2)。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非农业相关专业毕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其他情况需要答辩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纪检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廉政证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函》(详见附件3)、申报中级职称资格的需签写《个人承诺书》(模板参考附件4),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万源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31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慧渊 13882811710
张 艳 15228039943
附件:1.《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3.XX关于推荐XX等X名同志申报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函
4.个人承诺书(模板)
5.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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