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中心医院
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
自主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自主评审分为医疗、医技(含人才评价)、药剂、护理四个序列,评审专业按照《四川省2025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目录表》(附件1)执行。
符合2025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在岗从事医、护、药、技工作,且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均可申报相应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注:中医、中药及已取得卫生高级职称资格未聘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待医院岗位设置方案批复后进行竞聘、聘任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已通过《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布。
三、评审申报方式及程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要求,2025 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一)量化积分
所有申报人员根据岗位类型到相应职称科室填写《量化积分表》,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巴中市中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量化评分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客观指标评分,并对积分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佐证材料由积分科室保管;于2026年3月6日前交高评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逾期将不再受理,高评委办公室将对量化积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等文件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扫描成pdf。
2.申报人员书面提出业绩材料同行专家评价申请,并提供业绩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科室审核同意后,将需要开展同行专家评价的业绩成果代表作材料(手术视频、专题报告、护理案例、论文、专利、科研项目、专著与教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教部),由医院学术委员会组织3名及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价,获得同行专家一致认可,并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可作为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
评审专家须是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本专业人员,且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须占1/2以上。经同行专家评价的业绩成果、专家评价报告等均须在医院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人员须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文件(业绩成果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推荐表,附件7)、专家评价报告(含专家名单、职称证书)、公示材料,以及相关原始佐证资料。
3.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申报。申报人员采用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资料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在规定时间内,须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 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评审系统”),选择巴中市中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评审活动,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申报,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申报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系统首次填报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9日;
个人修改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
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相关部门审核
1.申报人员所在科室及相关部门须核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等内容逐一进行审查。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工作量和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高评委办公室将在公示前向全体职工发布公示通知,明确公示事项、时间、地点、内容、受理监督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三)卫生高评委审核
巴中市中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等规定开展形式审查。
(四)组织评审
巴中市中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1.组建评议小组。根据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专业分布及数量,组建专业评议小组,各评议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设小组长1名。在正式评审前从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如专家库成员不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时,从四川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抽取。
2.专业水平能力答辩。医院高评委办公室将各类别申报人员量化评价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按类别拟聘岗位数与答辩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人员名单。
评议小组开展专业水平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所有专家评价的平均分即为申报人答辩得分。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待高评委进一步通知。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巴中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sjkw.sc.gov.cn)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资格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根据评审系统提示填报相关内容,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等与评审有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评审系统,且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
具体要求已通过《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布。
五、资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资料
申报人员请务必在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评审系统填报并按照《材料目录》要求将以下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人须在“诚信承诺书”和“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栏签字;
2.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系统导出);
3.综合推荐材料(附件9);
4.单位公示通知文件;
5.教材、专著原件(业绩成果代表作选择对应项目者提交)。
备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 纸、双面印制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纸质申报材料应由本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和未按时报送者,不予受理。
(二)电子资料(佐证材料)
申报人员电子附件材料一套。包括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破格申报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继续医学教育证明、进修结业证、对口支援证明、健康科普证明等。以示例“姓名——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专业——手机号码”的命名方式,制作成1个PDF通过企业微信于2026年4月14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六、其它事项
(一)资历和相关材料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所列的副主任医师,要求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5年,则需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临床工作量计算时间、进修合格证取得时间、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二)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0号)等规定执行。
(三)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享受的激励政策,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等规定执行。
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队员在申报系统选择“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队员”标识并上传佐证材料;在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进修学习相应栏目选择减免选项;在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栏可选择“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队员帮扶期满考核合格”并上传3个年度的考核材料。
(四)评审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320元。
(五)纪律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诚信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发资格证书,且申报人员本人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规情况,在申报材料中瞒报的;
(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
2.资格审核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真实保证,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3.资格审核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4.申报人员务必加入企业微信群,相关信息将在群里发布交流,已通过《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布。
5.申报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供资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相关附件已通过《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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