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为做好2026年度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聘范围
在岗从事医、护、药、技工作,且与医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卫生技术岗位人员(不含中医药类),均可申报对应系列的卫生高级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聘条件
(一)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西南医大附院〔2026〕36号)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修订)》(西南医大附院〔2024〕19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申报。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0号)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聘程序
医院2026年度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和发证。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在2026年5月6日-6月30日期间根据医院钉钉通知完成线上申报。
(二)医院审核及公示
医院职称评审办公室将材料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并完成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评审活动,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经职称评审办公室在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须在职称评审系统下载打印《评审表》报送。
(三)同行专家评议
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实行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审核期间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代表作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价认定。
(四)综合测评
由职称评审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人员开展综合测评,内容涵盖临床、科研、教学能力量化评价及民意测评四个方面。
(五)专家评议
申报正聘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六)评聘结果公示
卫生高级职称评聘结果将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医院审核后发文公布并办理后续制证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资历和相关材料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量计算时间、工作业绩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二)纪律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并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地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经查实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材料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聘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发资格证书,且申报人员本人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聘。
2.各环节审核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材料以及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3.以上未提及的其他延迟或取消申报情况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咨询电话:0830-3165062、3165971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5月6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