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能源电力、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能源电力、水利电力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根据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四川省水电集团2026年度能源电力、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四川省水电集团内从事能源电力、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相关工作,且满足《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能源〔2026〕620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在与申报系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岗位的人员,按“干什么评什么”“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评审。
二、评审专业
能源电力类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技术、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水利电力专业包括: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电力运行专业、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电力建设与管理专业等。
三、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符合申报要求规定的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1)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专业能力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学历须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4年。
⑤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
(2)专业能力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③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④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2026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2.近3年期间,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5.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6.国家、四川省及上级单位就延迟申报评审情况有其他要求规定的,按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采用网上申报,原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完成个人网上信息的填报工作且检查无误后,再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公司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单位公示及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职称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申报资料审核
四川省水电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上报申报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复审。对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申报人根据所在单位或申报人补充完善后受理。
(五)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包含所有网上申报信息。根据评委会对系统材料审核情况,对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申报人根据所在单位或申报人补充完善后受理。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通过的,打印评委会接收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审核人完成在该评审表上的签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四川省水电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五、申报专业及材料等要求
(一)申报专业的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及业绩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申报人从事专业与原职称专业不一致时,申报人须根据目前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准确选择申报专业。选择依据参照《基本条件》之附件《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范围》。申报专业方向与申报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所在单位不受理,不推荐。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考试情况”,如有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的,请逐一填写;“相关附件”,可填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生产技术方面取得的获奖情况。
(三)申报材料上传要求
1.申报人学历信息,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
(2)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的,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 cscse.edu.cn)进行认证,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
(4)对从中专院校、党校、军校等学校毕业且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推荐内容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字数不少于600字,体现出申报人员在承担的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模块中“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栏,并在推荐意见中圈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工作总结须由本人亲笔签字并上传职称评审系统。
4.单位公示、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1)个人申报开始至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期间,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材料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结束后,由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公示结果证明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单位公示情况材料和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模块中“公示附件”一栏。
5.需扫描上传的资料如下:
(1)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单位签字、盖章件。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本人签字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5)如有取得的职称或技能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可提供。
(6)如有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的,可提供证书。
(7)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专业技术业绩材料,至少应提供2项佐证材料,不能仅上传工作现场图片。
(8)符合申报任职年限内的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9)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继续教育培训材料。
(10)业绩贡献公示及公示结果。
5.申报人在职称系统填报的信息在提交前请认真核对,确保职称信息准确无误和上传的扫描文件清晰规范,提交上级单位,评委会接收后不再修改。
(四)纸质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统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打印。送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与评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审核要求
(一)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所有复印材料,审查单位审查人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送审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逐级报送。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者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对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川人社规〔2024〕1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评审中收到的举报、反映信件或电话投诉,一律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并提供相关核实材料;对举报属实的申报人员,一律暂停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不齐备的一律拒收。每一位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仅限于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按时报送,如多头报送,其评审结果无效。
七、申报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10月23日至11月1日24:00。
(二)所在单位审核时间:10月26日至11月6日24: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11日24:00。
(四)水电集团审核截止时间:11月13日24: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3日前,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八、在线测试
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对资料审核通过的人员,开展在线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评审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筱雪,联系电话:028-86299579
附件: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电力类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范围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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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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