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6 年度能源电力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能源电力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同意川投能源等9户企业组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四川能源〔2026〕583号)文件要求,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展”)结合工作安排,现将四川能投发展2026年度能源电力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从事能源电力技术专业相关工作,且满足《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申报人员需遵守“干什么评什么”、“属地化”的原则。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不予推荐评审。
二、评审专业
能源电力(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三、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符合申报要求规定的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1)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专业能力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学历须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4年。
⑤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
(2)专业能力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③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④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须完成符合年限要求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并提供相应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5.国家、四川省及上级单位就延迟申报评审情况有其他要求规定的,按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四、评审工作程序
采用网上申报、原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向本单位申请,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以下简称“系统”)点击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填报且检查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审核
所在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填写内容逐项审核,确保符合申报资格且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无误。
(三)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均为评审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 并签名,同时加盖公章。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在有关栏内签署意见。
(五)评审
公司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职称认定评审。
(六)上报
公司将评审结果书面报集团职称办公室备案后予以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学历信息证明材料
1.2001 年 及 以 后 取 得 学 历 的 , 提 供 通 过 学 信 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附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01 年以前取得学历的,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提供查询或认证材料。
4.从中专院校、党校、军校等学校毕业且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1000 字左右。其中,工作业绩部分须体现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作用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不少于 600字。材料结尾需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00 字左右,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知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
(四)工作业绩证明资料
提供至少本年度的业绩资料及相关附件。
(五)材料装订
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导出资料进行顺序打印并胶装。统一规
格为 A4 尺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附申报人近期证件照。送审材料与评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川人社规〔2024〕1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集团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将有关单位或个人纳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失信人员(单位)库》进行管理,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如向多个评审委员会报送,其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所属公司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对申报员工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经初审符合条件并提供完备资料人员,在系统中提交公司
复审。
七、时间安排
(一)2026年10月20日前,公开发布能源电力、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通知,启动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三)送审材料由公司统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纸质材料由各公司统一报送,具体时间安排将在人力资源工作群中另行通知。联系人:蹇超;联系电话:028-86299706。
- 附件下载
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提交即表示同意我们通过电话/微信与您联系,仅用于职称申报相关咨询。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