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经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我县拟于2026年10-12月开展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人员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民办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历史、地理、生物、物理、信息技术、化学、音乐、体育(体育与健康)、美术、少先队活动、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申报和审核。
(一)用户注册
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应在系统中注册账户,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申请及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以所在法人单位通知为准。各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点击“新增申报”,选择“高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同时须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三)单位推荐
各法人单位首先根据高教体办发[2021]102号《关于规范全县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线下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按程序逐级提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经办人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高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委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县中评委办公室复核
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办公室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复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逐级报送至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办公室。
(六)县中评委评审
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审会议期间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七)评审结果移交、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确认任职资格
经县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审批权限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文发证。
(九)办理相关手续
各申报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县中小学教师中评委办公室领回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人员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再退回。
四、注意事项
(一)任职年限时间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五、申报安排
申报人员和审核人员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审核,避免临了扎堆申报或审核,为后续审核和补正工作预留好充足时间。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零时。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23时59分。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到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8时。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8时。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时。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2月3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高县教育和体育局110室,联系电话:0831—5851329,联系人:梁伟。
六、纪律要求
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职称推荐方案及推荐程序开展量化推荐工作,严禁各级各类人员替申报人说情、打招呼、拉票。对违反回避规定和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或暗箱操作等违反评审推荐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对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对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3年,并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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