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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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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0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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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新都教科院:

现将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人数

新都区内中小学校,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简称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中小学二级教师(简称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办中小学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公办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空缺数)内择优确定推荐人数。民办学校按照教师体量,参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合理确定推荐人数,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

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三)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2月31日。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从初次聘任相应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的聘任时间起算,岗位聘任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例:申报人为本科学历,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任职年限要求为4年,其初次聘任二级教师岗位的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公办学校(单位)非在编教师及民办学校教师从本人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起算,任职资格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其他证明不予认可。

(四)专业能力及业绩要求

申报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其专业能力和业绩须分别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七)年度考核要求

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

各中小学校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九)支教工作要求

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的,由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在线点击量等认定,其折合的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其中,“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的教师从事网上教学的时间视为支教(从教)经历。

(十)其他要求

1.逐级申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不能跨职称层级申报。

2.缴纳社保。按照《成都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6〕57号)要求,申报时最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应在成都市范围内,由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

3.职称转评。按照《成都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6〕57号)要求,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职称的,须在我市参加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4.档案管理。

个人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的申报人,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档案初核(档案内须有1年以上工作学校(单位)业务材料),经工作学校(单位)复核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程序统一推荐上报。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外或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内但无正式委托评审函件人员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会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三、申报系统

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教育部门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的环节进行。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信息。

(二)单位考核推荐

学校(单位)可根据省级评审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申报人在10月20日—10月29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学校(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申报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收到学校(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后,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其推荐至“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基本材料审查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准确、高效,结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流程,今年将进行“基本材料审查”,主要审查常规材料中的基本材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漏传、错传等情况的,在系统中会及时退回1次,申报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评委会,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基本材料审查”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不作为评审结果的直接依据。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职称评审全流程,凡在任一环节查实申报材料不实、申报条件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一律取消本次职称评审资格。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对学校推荐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七)时限要求

1.个人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0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

2.用人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

3.主管部门审核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

4.被评委会退回的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7:00。

五、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开展,由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材料评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成果及综合业绩等。申报人、学校(单位)要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文件申报条件、时间节点开展资格审核与材料上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校负责收集本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按要求送至新都区教育局(新都区新新街31号A栋401室),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140元;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10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评审费用由申报人个人缴纳,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资格审核贯穿职称申报评审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核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规定,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4.任现职期间,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5.任现职期间,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83051399。

八、咨询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8—83976011;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9399194。

特此通知。

附件:《常规材料上传填报指南》及相关表格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常规材料上传填报指南

(202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请各部门与单位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用户账号,已注册的用户无须重复注册。个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下载。

一、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学校(单位)、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进行。

(一)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

经确定推荐人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于10月29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参照本指南如实填写上传佐证材料,选择“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注意: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普通中小学专业中含“小学”“中学”“高中”三个学段,其中“中学”指“初中”学段,请申报人认真填选,上报评委会后无法修改。

学校(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填写、上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附件1—1)和《公示证明》(附件1—2),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申报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学校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推荐

区教育局在系统中收到学校(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后,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区人社局复审,于11月6日前将其推荐至“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

除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外,申报人须将以下材料彩色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审验意见后,扫描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应信息栏或对应附件栏,且同一材料切勿重复使用、上传。

(一)基本材料

1.“社保参保信息”栏: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建议补充上传从教以来的社保证明。

2.“学历情况”栏: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新都区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文件);在编人员补充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此栏目填写参考:“职称或职业资格名称”填: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填: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如语文、数学;“证书编号”填:职称证书若存在编号如实填写,若无编号可不填;“取得时间”填:职称证书上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聘任职称(岗位)填:在编教师“专业技术岗×级”,非编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聘任时间填:在编教师填写聘岗时间,非编教师填写职称证书上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如实填写,如高中语文教师,小学音乐老师,幼儿园教师,明确学段和学科)

4.“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栏:继续教育印证材料,平均每年不低于90学时(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确定应上传的教育学时)。

5.“考核情况”栏:年度考核表(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确定应上传的年度考核表)。

6.“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教师资格证”栏:符合任教要求且按规定完成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含证书与中国教师资格网定期注册信息截图)。

7.“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8.“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栏:相应年限的、由所在学校德育部门认可签章的思想政治教育经历相关印证材料。(附件1—3)

9.“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农村(薄弱、艰苦边远)学校支教或从教情况”栏:提供由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支教或从教证明。(附件1—4)

10.“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工作量(周课时)情况”栏:由学校盖章的相应年限的周课时量证明(含近1学年课表)(教研员为听评课量)。(附件1—5)

1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栏:仅限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

(二)业绩材料

1.综合业绩类

(1)“奖惩情况”栏:各类评优、表彰应提供批文和证书。(此栏仅上传个人荣誉类材料,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锋等)

(2)“成果获奖情况”栏: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针对教育教学获奖,如赛课二等奖、学科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奖等)

(3)“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经验交流)”栏: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各级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印证材料。

(4)“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建章立制)”栏:参与各级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5)“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履任评审)”栏:担任过各级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工作证明材料。

2.教学引领类

(1)“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学引领(公开课)”栏: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2)“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学引领(创新成果)”栏: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好成效,经验作为典型案例推广;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注:应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材料)。

(3)“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栏:提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含结对证书及指导成果)。

3.教研业绩类

(1)“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发表论文”栏:公开发表在具有“ISSN”“CN”统一标准刊号的学术期刊、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仅选取上传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论文,不超过3篇):提供论文检索网站(知网、万方、维普)的检索页面、发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及论文正文全页,并附正文pdf版。其余形式的发表论文均不认可。

检索页面截图参考样式

(2)“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获奖论文”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机构、学会等机构评选获奖但未发表的论文,提供获奖证书、论文正文PDF。

(3)“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出版专著、教材”栏: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注:提供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或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注:要有教材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相关著作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教学成果奖)”栏:担任主研的教育教学成果获各级教学成果奖(注:提供获奖证书或批文)

(5)“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课题)”栏:完成的各级教研课题(注:需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

(6)“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学术交流)”栏:在各级教研活动中进行本专业书面学术交流(注:需提供邀请函、报告原文、反馈评价等支撑材料)

4.其他材料类

(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补充业绩材料”栏:前文未提及、但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认可的其他业绩材料。

附件1—1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2026年版)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任职务

普通教师/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正校级干部

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任教学段

申报学科

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是否在编

(在编/非编)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城市/农村)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取得时间

现聘任岗位等级和时间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近5年及取得考核优秀的年份

平均周课时量

普通话等级

教师资格种类

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

是否取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申报人诚信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支教情况及其他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以下内容由学校负责人填写

单位审核人承诺

申报人以上所填信息经核实无误,上传材料均提供了材料原件经本人认真严格审核,与原件一致。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人:(签名)

                                                 日 期:

师德测评满意率(%)

由学校填写

民主推荐测评率(%)

由学校填写

校评委会表决结果

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注:评委会人数应为单数)

学校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

经校评委会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该同志德、能、勤、绩、廉表现良好,符合申报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申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现岗位等级时间格式:YYYY—yy(如1970—09)。

2.工作单位:以公章名称为准。

3.最高学历: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

4.任教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5.申报学科包括:①已纳入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日语;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含信息科技);科学;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少先队活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仅针对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②其他学科:外语(除英语、日语、俄语外,被列入课程标准的语种);艺术(除音乐、美术外,被列入《艺术课程标准》学科);社区教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融合学科。

6.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等;

7.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以职称证书表述为准;

8.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级(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为准)。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填写近4年情况(如2022年合格、2023年合格、2024年合格、2025年合格)。

本表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

附件1—2

关于×××等  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经研究,本单位同意推荐某某、某某、某某(全部列出)等××位同志参与2026年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评审,已逐一审核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人员信息于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在××进行了公示(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1—3

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任教学科:__________

申报职称:__________

二、近____年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明细

时间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思想政治工作职务

备注

例:2023.06—2025.09

语文

高一三班

班主任

三、学校说明

工作期间,______同志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责任,圆满完成______(例如:班主任、德育主任等)及相关育人工作任务,在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付出切实努力,成效显著。

    学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德育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4

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教师支教(从教)情况证明

姓名:                身份证:              

学科:                学校:                

该同志支教情况属于(在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里画√):

□①外派支教: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实地支教,支教类型属于               (选择类型包括:薄弱学校支教、农村学校支教、“四大片区”学校支教)。(附受援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支教证明)

□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四大片区”学校任(从)教: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任教。(本地校须为本地县级教育局已备案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外地校须提供当地县级教育局出具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从)教证明)

□③倾斜政策:工龄累计满30年:于     年   月上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法定退休时间为     年   月。(附《干审表》)

□④网络教学: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平台名称,如“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等)承担网络教学任务,连续完成     年网络教学任务。

□⑤民族班: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名字)民族班任教,任教时间    年。(须为成建制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班级,附本地县级教育局备案证明)

□⑥视同支教折算:经核实,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以             (选择类型包括:送教到校、学术讲座、优质网课、教师共享服务)的方式,累计支教折算     学时。(附《成都市视同支教补充说明表》及证明材料)

学校经办人:              区市(县)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学校章                    区市(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章

成都市视同支教补充说明表(个人)

学校(工作单位):

姓  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申报职称等级

送 教 到 校

请详细填写:送教时间、送教地点、送教内容、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学 术 讲 座

请详细填写:讲座时间、讲座地点、讲座内容、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优 质 网 课

请详细填写:网课展示平台、点击量、网课名称、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各项课时合计(总课时)

所在学校核实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任现职以来累计360学时视为完成支教工作。

2.送教到校任现职以来送教到校累计折算不超过160课时,县域内送教折算不超过80课时。

3.任现职以来学术讲座累计折算不超过40学时。

4.任现职以来优质网课累计不超过200课时。

附件1—5

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量证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任职务:普通教师/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正校级干部;

任教学科:__________;申报职称:__________。

二、近____年工作量明细(按学年度填写)

学年度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兼任职务

周课时数

备注

例:202409—202507

语文

高一三班

班主任

8课时/周

例:202409—202507

学前教育

中五班

带班老师

5个半天/周

三、附件说明

附件:近1个学年度课表(须为教务处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版本,课表应清晰载明申报人课时安排)

四、审核确认

本单位确认上述工作量信息真实有效,该教师近______年履职情况符合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量要求。

学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单位关于2026年中小学中级/初级

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学校参考模板)

一、申报情况

简要说明岗位设置、推荐程序、申报人员构成和人数等情况,需阐明公办在编教师推荐人数是否在岗位设置数以内、民办或公办非在编老师推荐比例及理由。

二、审核情况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要求,××(负责审核的主体单位或组织)对共××名申报人资格以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把材料关。

简要说明审核情况与结果,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是否做材料退回处理。

三、公示情况

含公示情况说明(可参考附件2内容)以及公示异议处理情况(若公示期出现异议,需说明异议来源、核实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四、形成推荐名单

经××推荐、××审核,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经局(校)党组会审议同意,决定推荐某某等×名同志参加2026年中小学级教师职称评审。

特此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新都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全称)

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学历(学位)

现任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从事

专业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1.申报不同职称分表填报;

      2.按申报学科对人员排序。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新都教科院:

现将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人数

新都区内中小学校,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简称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中小学二级教师(简称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办中小学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公办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空缺数)内择优确定推荐人数。民办学校按照教师体量,参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合理确定推荐人数,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

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三)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12月31日。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从初次聘任相应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的聘任时间起算,岗位聘任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例:申报人为本科学历,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任职年限要求为4年,其初次聘任二级教师岗位的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公办学校(单位)非在编教师及民办学校教师从本人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起算,任职资格时间应在符合任职年限规定的相应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其他证明不予认可。

(四)专业能力及业绩要求

申报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其专业能力和业绩须分别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七)年度考核要求

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

各中小学校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九)支教工作要求

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的,由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在线点击量等认定,其折合的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其中,“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的教师从事网上教学的时间视为支教(从教)经历。

(十)其他要求

1.逐级申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不能跨职称层级申报。

2.缴纳社保。按照《成都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6〕57号)要求,申报时最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应在成都市范围内,由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

3.职称转评。按照《成都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6〕57号)要求,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职称的,须在我市参加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4.档案管理。

个人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的申报人,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档案初核(档案内须有1年以上工作学校(单位)业务材料),经工作学校(单位)复核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程序统一推荐上报。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外或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内但无正式委托评审函件人员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会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三、申报系统

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教育部门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的环节进行。

(一)个人自主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信息。

(二)单位考核推荐

学校(单位)可根据省级评审条件进一步细化制定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申报人在10月20日—10月29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学校(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申报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收到学校(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后,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其推荐至“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基本材料审查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准确、高效,结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流程,今年将进行“基本材料审查”,主要审查常规材料中的基本材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存在漏传、错传等情况的,在系统中会及时退回1次,申报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评委会,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基本材料审查”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不作为评审结果的直接依据。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职称评审全流程,凡在任一环节查实申报材料不实、申报条件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一律取消本次职称评审资格。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对学校推荐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七)时限要求

1.个人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0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

2.用人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

3.主管部门审核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

4.被评委会退回的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7:00。

五、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二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开展,由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材料评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成果及综合业绩等。申报人、学校(单位)要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文件申报条件、时间节点开展资格审核与材料上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校负责收集本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按要求送至新都区教育局(新都区新新街31号A栋401室),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140元;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10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评审费用由申报人个人缴纳,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资格审核贯穿职称申报评审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核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或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规定,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4.任现职期间,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5.任现职期间,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83051399。

八、咨询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8—83976011;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8—89399194。

特此通知。

附件:《常规材料上传填报指南》及相关表格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常规材料上传填报指南

(202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请各部门与单位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用户账号,已注册的用户无须重复注册。个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下载。

一、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学校(单位)、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进行。

(一)系统填报和单位审核

经确定推荐人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于10月29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参照本指南如实填写上传佐证材料,选择“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注意: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普通中小学专业中含“小学”“中学”“高中”三个学段,其中“中学”指“初中”学段,请申报人认真填选,上报评委会后无法修改。

学校(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审核确认,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填写、上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附件1—1)和《公示证明》(附件1—2),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申报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学校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推荐

区教育局在系统中收到学校(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后,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区人社局复审,于11月6日前将其推荐至“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

除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外,申报人须将以下材料彩色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审验意见后,扫描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应信息栏或对应附件栏,且同一材料切勿重复使用、上传。

(一)基本材料

1.“社保参保信息”栏: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建议补充上传从教以来的社保证明。

2.“学历情况”栏: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新都区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文件);在编人员补充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此栏目填写参考:“职称或职业资格名称”填: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填: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如语文、数学;“证书编号”填:职称证书若存在编号如实填写,若无编号可不填;“取得时间”填:职称证书上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聘任职称(岗位)填:在编教师“专业技术岗×级”,非编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聘任时间填:在编教师填写聘岗时间,非编教师填写职称证书上任职资格时间(或评审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如实填写,如高中语文教师,小学音乐老师,幼儿园教师,明确学段和学科)

4.“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栏:继续教育印证材料,平均每年不低于90学时(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确定应上传的教育学时)。

5.“考核情况”栏:年度考核表(根据申报职称级别所需任职年限确定应上传的年度考核表)。

6.“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教师资格证”栏:符合任教要求且按规定完成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含证书与中国教师资格网定期注册信息截图)。

7.“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8.“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栏:相应年限的、由所在学校德育部门认可签章的思想政治教育经历相关印证材料。(附件1—3)

9.“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农村(薄弱、艰苦边远)学校支教或从教情况”栏:提供由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支教或从教证明。(附件1—4)

10.“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工作量(周课时)情况”栏:由学校盖章的相应年限的周课时量证明(含近1学年课表)(教研员为听评课量)。(附件1—5)

1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栏:仅限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

(二)业绩材料

1.综合业绩类

(1)“奖惩情况”栏:各类评优、表彰应提供批文和证书。(此栏仅上传个人荣誉类材料,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锋等)

(2)“成果获奖情况”栏: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针对教育教学获奖,如赛课二等奖、学科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奖等)

(3)“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经验交流)”栏: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各级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印证材料。

(4)“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建章立制)”栏:参与各级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5)“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综合业绩(履任评审)”栏:担任过各级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工作证明材料。

2.教学引领类

(1)“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学引领(公开课)”栏: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2)“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学引领(创新成果)”栏: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好成效,经验作为典型案例推广;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注:应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材料)。

(3)“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栏:提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含结对证书及指导成果)。

3.教研业绩类

(1)“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发表论文”栏:公开发表在具有“ISSN”“CN”统一标准刊号的学术期刊、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仅选取上传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论文,不超过3篇):提供论文检索网站(知网、万方、维普)的检索页面、发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及论文正文全页,并附正文pdf版。其余形式的发表论文均不认可。

检索页面截图参考样式

(2)“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获奖论文”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机构、学会等机构评选获奖但未发表的论文,提供获奖证书、论文正文PDF。

(3)“学术成果(论文、著作)、重要专业报告-出版专著、教材”栏: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注:提供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或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注:要有教材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相关著作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教学成果奖)”栏:担任主研的教育教学成果获各级教学成果奖(注:提供获奖证书或批文)

(5)“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课题)”栏:完成的各级教研课题(注:需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

(6)“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教研业绩(学术交流)”栏:在各级教研活动中进行本专业书面学术交流(注:需提供邀请函、报告原文、反馈评价等支撑材料)

4.其他材料类

(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补充业绩材料”栏:前文未提及、但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认可的其他业绩材料。

附件1—1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2026年版)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任职务

普通教师/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正校级干部

主管部门

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任教学段

申报学科

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是否在编

(在编/非编)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城市/农村)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

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取得时间

现聘任岗位等级和时间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近5年及取得考核优秀的年份

平均周课时量

普通话等级

教师资格种类

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

是否取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申报人诚信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支教情况及其他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以下内容由学校负责人填写

单位审核人承诺

申报人以上所填信息经核实无误,上传材料均提供了材料原件经本人认真严格审核,与原件一致。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人:(签名)

                                                 日 期:

师德测评满意率(%)

由学校填写

民主推荐测评率(%)

由学校填写

校评委会表决结果

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注:评委会人数应为单数)

学校推荐意见和公示情况

经校评委会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该同志德、能、勤、绩、廉表现良好,符合申报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申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现岗位等级时间格式:YYYY—yy(如1970—09)。

2.工作单位:以公章名称为准。

3.最高学历: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

4.任教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5.申报学科包括:①已纳入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日语;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含信息科技);科学;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少先队活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仅针对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②其他学科:外语(除英语、日语、俄语外,被列入课程标准的语种);艺术(除音乐、美术外,被列入《艺术课程标准》学科);社区教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融合学科。

6.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等;

7.现任专业任职资格名称:以职称证书表述为准;

8.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级(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为准)。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完成的继续教育总学时:填写近4年情况(如2022年合格、2023年合格、2024年合格、2025年合格)。

本表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

附件1—2

关于×××等  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经研究,本单位同意推荐某某、某某、某某(全部列出)等××位同志参与2026年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评审,已逐一审核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人员信息于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在××进行了公示(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1—3

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任教学科:__________

申报职称:__________

二、近____年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明细

时间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思想政治工作职务

备注

例:2023.06—2025.09

语文

高一三班

班主任

三、学校说明

工作期间,______同志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责任,圆满完成______(例如:班主任、德育主任等)及相关育人工作任务,在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付出切实努力,成效显著。

    学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德育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4

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教师支教(从教)情况证明

姓名:                身份证:              

学科:                学校:                

该同志支教情况属于(在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里画√):

□①外派支教: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实地支教,支教类型属于               (选择类型包括:薄弱学校支教、农村学校支教、“四大片区”学校支教)。(附受援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支教证明)

□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四大片区”学校任(从)教: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任教。(本地校须为本地县级教育局已备案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外地校须提供当地县级教育局出具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从)教证明)

□③倾斜政策:工龄累计满30年:于     年   月上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法定退休时间为     年   月。(附《干审表》)

□④网络教学: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平台名称,如“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等)承担网络教学任务,连续完成     年网络教学任务。

□⑤民族班: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名字)民族班任教,任教时间    年。(须为成建制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班级,附本地县级教育局备案证明)

□⑥视同支教折算:经核实,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以             (选择类型包括:送教到校、学术讲座、优质网课、教师共享服务)的方式,累计支教折算     学时。(附《成都市视同支教补充说明表》及证明材料)

学校经办人:              区市(县)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学校章                    区市(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章

成都市视同支教补充说明表(个人)

学校(工作单位):

姓  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申报职称等级

送 教 到 校

请详细填写:送教时间、送教地点、送教内容、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学 术 讲 座

请详细填写:讲座时间、讲座地点、讲座内容、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优 质 网 课

请详细填写:网课展示平台、点击量、网课名称、折算课时

折算课时:

各项课时合计(总课时)

所在学校核实盖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任现职以来累计360学时视为完成支教工作。

2.送教到校任现职以来送教到校累计折算不超过160课时,县域内送教折算不超过80课时。

3.任现职以来学术讲座累计折算不超过40学时。

4.任现职以来优质网课累计不超过200课时。

附件1—5

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量证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一、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任职务:普通教师/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正校级干部;

任教学科:__________;申报职称:__________。

二、近____年工作量明细(按学年度填写)

学年度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兼任职务

周课时数

备注

例:202409—202507

语文

高一三班

班主任

8课时/周

例:202409—202507

学前教育

中五班

带班老师

5个半天/周

三、附件说明

附件:近1个学年度课表(须为教务处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版本,课表应清晰载明申报人课时安排)

四、审核确认

本单位确认上述工作量信息真实有效,该教师近______年履职情况符合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量要求。

学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单位关于2026年中小学中级/初级

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学校参考模板)

一、申报情况

简要说明岗位设置、推荐程序、申报人员构成和人数等情况,需阐明公办在编教师推荐人数是否在岗位设置数以内、民办或公办非在编老师推荐比例及理由。

二、审核情况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要求,××(负责审核的主体单位或组织)对共××名申报人资格以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把材料关。

简要说明审核情况与结果,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是否做材料退回处理。

三、公示情况

含公示情况说明(可参考附件2内容)以及公示异议处理情况(若公示期出现异议,需说明异议来源、核实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四、形成推荐名单

经××推荐、××审核,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经局(校)党组会审议同意,决定推荐某某等×名同志参加2026年中小学级教师职称评审。

特此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新都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全称)

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学历(学位)

现任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从事

专业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1.申报不同职称分表填报;

      2.按申报学科对人员排序。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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