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内江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内江市国土、地质勘查和
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三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以上专业采取评聘分离方式,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评审专业
(一)国土专业:国土整治;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二)地质勘查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查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
(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执行,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和下载。党政机关交流和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申报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当地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自然资源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为内部或涉密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业绩成果有内部或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因提供内部或涉密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材料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应将申报人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三)部门审核
1.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市级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市级部门(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3.对破格申报人员,在送评委会之前,增加破格申报资格评审环节,破格申报人员材料先报至人社部门专项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评委会组织2名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复审
内江市国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内江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报送
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各县(市、区)的纸质材料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
(六)答辩
内江市国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内江市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内江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组织答辩(申报中级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申报初级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也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会议评审
由中评委组织会议进行评审。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十)评审结果确认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文并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发放。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个人可登录“四川人社”APP—“办事”栏目—“人事人才”栏目—“人事人才”选项—“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选项即可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领取
(一)网上申报及现场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至2026年11月18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2.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2:00。
3.个人资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2:00。
4.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日12:00。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8: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翔龙路136号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联系人:肖琪铃、罗霜,电话:0832-2050728、0832-2936076。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63211779@qq.com。
(三)有关要求
1.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失信人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八、其它事项
(一)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类别详见附件7,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答辩费60元/人。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2026年内江市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3.审阅材料记录表
4.2026年内江市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6.2026年内江市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7.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类别表
8.《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