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阿坝州2026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含双定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阿坝州2026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含双定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州级相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州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含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州级机关、各县(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双定向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双定向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双定向高级兽医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但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评审证书仍然有效。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条件
按照《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AZN〔2023〕-127号)文件执行。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农艺师。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线下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8:00。
个人网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采用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阿坝州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
(二)所在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按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有关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5〕64号)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并填报《阿坝州202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复审推荐。县级人社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申报受理。高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及所有上传的业绩材料,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
(五)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高评委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阿坝州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相关手续。评审通过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送审单位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到州农业农村局领回《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五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请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用人单位须将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公开公示后的情况及公示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与评审材料一同报送(材料单独装订),无用人单位“五公开”报告或不符合“五公开”制度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特别注意:(1)岗位情况里面需要写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目前单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此条主要针对事业申报人员,对企业申报人员无此要求);(2)申报材料里面需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继续教育情况、奖励和每个业绩里面承担的角色写清楚;(3)要写明民主推荐情况、测评结果、公示期、公示结果等;(4)乡(镇)一线人员需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需明确该人员为乡镇一线人员。
六、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出具。
七、优先申报情况
在乡(镇)从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
被组织抽调到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八、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20元/人/次(含答辩费80元/人)。
九、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二)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凡不属于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要提供。
(三)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职称纸质材料和《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副高级(含双定向)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报送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接收材料时间、地点。纸质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6年11月30日17:30,逾期概不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1424办公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7号)
咨询电话:0837-2824930
附件:1.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AZN〔2023〕—127号)
2.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3.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有关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5〕64号)
4.阿坝州202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
5.2026年度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副高级(含双定向)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6.2026年度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副高级(含双定向)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6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