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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松潘县中小学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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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6
松潘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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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县教育发展中心: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教育系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适用于我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县教育发展中心,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2.申报条件

(1)中小学教师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阿州教发〔2022〕69号)的相关要求。

(2)近5年以来,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其中近3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

(3)申报学段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幼儿园除外)、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段学科一致,且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工作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必须在各校园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和推荐评审。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2.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学校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学校推荐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确定推荐对象。审查人员必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审查承诺书以校为单位装订好后单独装订成册报送。

(3)推荐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学校内民主测评,各校、园推荐单位对初步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客观评价申报人员履职表现。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申报评审人员进行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完整涵盖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学工作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保障全员知情权、监督权。

(4)所有推荐申报人员,须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相关审查意见由县教育局统一征求。

(5)推荐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各推荐学校(单位)将落实“五公开”制度情况形成专门材料,单独报送。

(6)各单位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核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初审合格后报县教育局复审通过后,复审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严肃工作纪律

1.全流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落实职称评审阳光操作要求,将职称申报条件、推荐流程、资格审核标准、评审进度、拟通过人员名单、最终评审结果等全链条内容全面公开,面向全体教职工、社会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程敞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纪检部门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

2.全渠道接访处置,闭环核查群众诉求。拓宽多元举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实名举报、多人联合反映等重点信访事项建立专项核查台账,逐项细化核查举措,全面查清问题事实、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师德师风相关政策依规形成正式处理意见,限时向信访人反馈完整核查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全主体压实诚信,从严惩戒造假行为。常态化开展诚信申报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参评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学历证书、荣誉奖项、教学业绩、课题成果等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一经查实存在伪造佐证、虚报工作业绩、隐瞒关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取消资格评审,同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据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教师管理条例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4.全要素从严审核,牢牢守住把关底线。压紧压实单位、经办人员、审核人员三级审查责任,审核环节聚焦申报人身份信息、岗位任职年限、从教履职经历、教学教研业绩、师德表现、廉洁从教情况六大核心要素逐项比对核验,分层分级交叉复核。坚持标准不放松、流程不走样,坚决整治审核流于形式、材料粗略核对、放宽标准违规推荐等突出问题,从源头防范不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

(四)综合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报信息:在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中对照相应栏目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打印)。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报盘,纸质材料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同时注明“属实”并加盖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学校对申报人员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①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次及对应考核年度;③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近5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局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2023年以前的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2023年以后提供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交流的本学科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集体完成的课题研究,须提供结题佐证材料;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师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县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县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由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20)申报人员所在学校结合本校推荐程序,依据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

(22)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合格证明(附件4)或免试证明。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A4双面复印(打印)且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1册。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5)统一报送电子版。

4.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11月30日。

(五)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及封面样式表》(附件6),档案袋底部粘贴标签(附件7)。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六)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用“综合材料评审+专业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两项成绩加权汇总为申报人员最终评审得分。具体计分权重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育人成效等综合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适用于我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县教育发展中心,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2.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阿州教发〔2022〕69号)的相关要求。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工作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必须在各校园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和推荐评审。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2.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学校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学校推荐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确定推荐对象。审查人员必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审查承诺书以校为单位装订好后单独装订成册报送。

(3)推荐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学校内民主测评,各校、园推荐单位对初步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客观评价申报人员履职表现。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申报评审人员进行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完整涵盖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学工作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保障全员知情权、监督权。

(4)所有推荐申报人员,须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相关审查意见由县教育局统一征求。

(5)推荐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各推荐学校(单位)将落实“五公开”制度情况形成专门材料,单独报送。

(6)各单位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核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初审合格后报县教育局复审通过后,复审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严肃工作纪律

1.全流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落实职称评审阳光操作要求,将职称申报条件、推荐流程、资格审核标准、评审进度、拟通过人员名单、最终评审结果等全链条内容全面公开,面向全体教职工、社会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程敞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纪检部门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

2.全渠道接访处置,闭环核查群众诉求。拓宽多元举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实名举报、多人联合反映等重点信访事项建立专项核查台账,逐项细化核查举措,全面查清问题事实、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师德师风相关政策依规形成正式处理意见,限时向信访人反馈完整核查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全主体压实诚信,从严惩戒造假行为。常态化开展诚信申报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参评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学历证书、荣誉奖项、教学业绩、课题成果等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查实存在伪造佐证、虚报工作业绩、隐瞒关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取消资格评审,同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据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教师管理条例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4.全要素从严审核,牢牢守住把关底线。压紧压实单位、经办人员、审核人员三级审查责任,审核环节聚焦申报人身份信息、岗位任职年限、从教履职经历、教学教研业绩、师德表现、廉洁从教情况六大核心要素逐项比对核验,分层分级交叉复核。坚持标准不放松、流程不走样,坚决整治审核流于形式、材料粗略核对、放宽标准违规推荐等突出问题,从源头防范不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

(四)网报信息。在阿坝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照相应栏目填报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2023年以前的提供继续教育登记证书,2023年以后提供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提供2023—2026年复印件,并打印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6.政治思想、工作总结1份。

7.普通话等级证书1份。

8.《审核人承诺书》1份。

9.公示结果证明材料1份。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以业绩为主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11月30日。

10.材料中所涉及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处”,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并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

三、初、中级网报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6日

2.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30

3.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7日17:3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30

5.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7:30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控网上申报时间和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各校、园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00元(含面试费60.0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

(二)凡需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纸质材料务必按照人事股的统一要求,及时将评审材料报送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三)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所有证书原件由各校安排专人审验。

(五)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由县中评委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

5.申报评审中级职务情况一览表

6.评审中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7.档案袋底部粘贴标签

松潘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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