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阆中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党校系统教师 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党校系统、市人才培训中心、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阆中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08:00至2026年11月13日18:00,逾期系统将无法接收上报。
(二)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审核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08:00至2026年11月20日18:00。个人网上申报期间,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有关单位务必于2026年11月20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至阆中市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中评委”)。
(三)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18:00。
(五)纸质材料上报报送地点:阆中市委党校综合楼504室人秘股,须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阆中市党校系统,以及由申报人员所属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的南充市其他区(县)党校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参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委校通〔2024〕93号)、《南充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南委校发〔2024〕23号,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以及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初核、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复核及评审、人社部门确认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核准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中评委复核。中评委对送审单位系统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由送审单位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评办。中评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复核通过后提请中评委评审。
(五)中评委评审。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家评议、评审会议等。破格申报人员在进入评审会议前先进行破格申报资格评审,通过后再进入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同志现场指导、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机关纪委有关同志全程监督。中(初)级职称评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审核确认。中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人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发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申报人所在单位到阆中市委党校统一领回纸质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中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查看和下载证书。
四、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标准条件或有关政策要求的,不予受理和推荐。同时,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一贯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多维度立体式考评。为严防学术不端等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申报材料提交前发表或结项。本年度中(初)级职称转评工作同步开展,初级职称转评业绩成果条件参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委校通〔2024〕93号)有关要求执行,中级职称转评业绩成果条件参照《南充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南委校发〔2024〕23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送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需按照以下名目及顺序装盒,所有复印件需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侧边加盖骑缝章。有关单位应逐项查验原件,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性审查工作。
1.《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1份。汇总表由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A3对折打印1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现职称和取得现职称年限、申报专业、业绩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公示结果等情况,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4.《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A3打印。相关佐证材料(含涉及门槛条件的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原件,不需填写和提供非门槛条件佐证资料)按填表顺序附该表后。
5.代表作2项(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放入申报材料盒,复印件2份(涉及申报人个人及单位等信息需作涂抹处理后再行复印,且不需要盖章)单独装袋,文件袋封面写上材料名称、申报人姓名、论文标题、现职称及专业和拟申报职称及专业。复印时应将发表论文的封面、封底、目录、后记及论文的全部内容或负责撰写论著章节一并复印装订成册。
6.凡需参加答辩的人员,提交1篇代表作作为答辩材料,答辩材料复印件(不需涂抹处理)一式七份并单独装袋,文件袋封面写上材料名称、申报人姓名、论文标题、现职称及专业和拟申报职称及专业。
7.其他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2002届以后毕业的,通过“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毕业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原件经中评办查验后当场退还。
(2)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空缺证明材料1份,加盖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3)破格、提前、降低学历申报证明材料;
(4)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8.《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详见附件3)1份,粘贴在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
五、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严明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股(中心、室)等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合规推进。
(二)申报人需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线上和线下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需保持完全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纸质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报送,经现场审查无误,并完备相关手续后视为受理申报。
(四)申报人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五)纸质材料报送至阆中市委党校综合楼504室人秘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藤鑫,联系电话:0817-6222748,13808275255。
(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应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具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18281706496(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7-6229001(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表
3.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
中共阆中市委党校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送审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民族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取得资 格时间 | 申报职称 | 申报 专业 | 年度考 核结果 | 参工时间 | 电话号码 | 代表作类别 | 代表作名称 | 推荐申报单位 | 备注 |
· |
填表说明:1.信息填写务必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其他材料一致;2.“个人”一览表纸质盖章件需装入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3.单位“汇总”一览表需提供纸质盖章件及电子档
附件2
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 出 生 年 月 | 性 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 拟申报职称及专业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现从事专业方向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任现职以来满足的资格条件 注:按《四川省 党校(行政学院) 系统教师职称申 报评审基本条 件》川委校通 〔2024〕93号相 关选项条件表述 进行规范填写, 不需填写和提供 非选项条件佐证 资料。 | 专业能力 条件 | 符合第(1)项:………。 | |||||||
符合第(2)项:………。 | |||||||||
符合第(3)项:………。 | |||||||||
业绩成果 条件 | 共满足(2)项条件 | ||||||||
(一)在公开期刊独著论文1篇 | 具体为:XXXX年XX月《XXXXXX》在XX发表 | ||||||||
(二)独著著作1部 | 具体为:XXXX年XX月公开出版发行著作《XXXXXX》 | ||||||||
…… | 具体为:………………… | ||||||||
…………… | 具体为:……………… | ||||||||
…… | 具体为:………………… | ||||||||
鉴定 代表作一 | 《XXXXXX》 | 类别:论文 | 申报人承诺 | 1.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含线上线下)均真实、准确、有效且一致,达到拟申报讲师职称门槛条件; 2.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自动终止申报程序,并自愿承担不良后果。 签字(手印):XX 2026年 月 日 | |||||
鉴定 代表作二 | 《XXXXXX》 | 类别:专著 | |||||||
答辩材料 | 《XXXXXX》 | ||||||||
规定年限 年度考核 结果 | 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 公示结果 | 无异议 | ||||||
负责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意见 | 经审核,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同时,符合满足专业能力条件X项、业绩成果条件X项,达到 申报讲师职称门槛条件。 签字(盖章):XX 2026年 月 日 | 申报人所在单位(省委党校、市级党校、委托评审单位)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讲师职称。签字(盖章):XX 2026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表中标红部分为“示例”,需据实填写;2.所有选项条件印证纸质资料均按顺序附该表后,不需填写非选项条件;3.申报人承诺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4.表格行高、行数可作调整,A3纸打印在一页上。
附件3
2026年度阆中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一览表》1份 | |
2 |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 | 系统打印 |
3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 | |
4 | 《中级职称申报表》1份 | A3对折单独打印1份;佐证材料按顺序附该表后(含代表作原件) |
5 | 代表作复印件2项 | 复印件2份分别单独装袋 |
6 | 答辩材料1篇 | 一式7份 单独装袋 |
7 | 其他证明材料 | 原件查验 当场退还 |
姓名: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现职称:申报职称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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