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督导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评审三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基本条件
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且见习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一)三级教师
1.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育人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思政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
3.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教案设计规范,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师
1.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育人工作要求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教育效果较好(具有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思政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
3.教学工作要求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设计规范,能驾驭课堂教学,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能力。
4.教研工作要求
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初级职称评审:
1.见习一年期满,因考核不合格未能转正的;
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工勤岗位、管理岗位等非一线教学人员。
四、申时间安排
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24:00;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2.学校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
3.区级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17:00。
4.提交评委会复审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
五、申报流程
个人及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程序完成网上申报及评审;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
(一)用户注册。申报人在“四川人社APP”中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账号登录信息。首次登录省平台的申报人员,需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信息时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职评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后,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相关信息(申报人根据学历、专业等情况,自主选择“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选择“南充市嘉陵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操作路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一扫授权登录)—个人登录-新增申报。
(三)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以“法人登录”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审核合格,将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上传《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推荐委员会表决信息,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
操作路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法人登录-电子社保卡登录(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扫一扫授权登录)-申报材料审核—本单位人员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南充市嘉陵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区教体局按评审权限同步开展公示。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出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人社APP”中下载、打印。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在线上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上传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学历情况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2.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栏: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彩色扫描件;
3.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栏:任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公需科目原件彩色扫描件;
4.考核情况栏: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5.聘用(劳动)合同栏: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
6.其他材料栏: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在编教师提供转正定级审批表原件彩色扫描件;非在编教师提供个人历年社保缴费信息。个人业绩材料应包括2026年10月12日前的课程表、教学计划、教案、学生作业批改本(无书面作业的学科可提供教师过程性记录)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从系统下载打印);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盖章版)。
备注:申报人另需线下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
七、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学校统一审核汇总后上报,区级部门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学校要对申报人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二)纪律要求。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不实、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审核把关不严、帮助申报人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将依规处理。
(三)咨询方式。申报工作相关问题可咨询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6210办公室;联系人:张贵臣,联系电话:0817-3880908。
南充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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