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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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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08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国土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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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国土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

国土工程技术职称专业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国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资源规划规〔2023〕2号)(见附件2)执行,以下简称《基本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党政机关交流和部队专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申报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单位)审核、复核受理程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本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为内部或涉密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业绩成果有内部或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因提供内部或涉密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所在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应将申报人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三)部门(单位)审核

1.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基层单位上一级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2.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单位)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3.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由单位统一报送。

(四)申报程序

市级申报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区申报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申报初级职称需出具委托函)——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县申报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级人社部门(申报初、中级职称需出具委托函)——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为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申报程序参照前三条执行。

(五)复核受理

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六)报送

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七)评审

由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职称申报材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答辩时间和地点在职称评审系统另行通知。

(八)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gj.panzhihua.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及时转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职称系统或在“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社保证明材料1份。提供“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6个月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社保参保单位和任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派遣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共同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学历学位材料复印件1份。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外,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并提供其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及书面情况说明。

(三)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材料复印件1份。(初次申报职称可不提供)

1.现职称情况: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职称证书,请全部如实上传,每个职称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供。

2.职业资格情况:①职业资格证书②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聘书或聘用文件。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系统中填报时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起连续填写,时间不能间断。如待业则如实填写。不需上传附件材料。

(五)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攀枝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复印件各1份。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按年度归集并上传。

(六)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填写与申报条件年限一致的考核情况,按年度逐项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七)任现职前主要业绩成果。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填写)。不需上传附件材料。

(八)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按照所申报层级,根据《基本条件》要求,须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相应数量的业绩,并提供对应的成果报告、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姓名,是最能代表本人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项目报告、竣工材料,也可以是专利、标准、规划设计等。

1.所申报业绩材料要能体现申报人在其中所起作用,提供业绩材料的封面、扉页、目录、重要章节内容和验收意见,请勿整本上传。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①提供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www.nppa.gov.cn/)“期刊/期刊社”栏目的查询结果。②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见刊正文复印件(PDF版),以及在中国知网、万方或者维普数据任一数据库被检索证明。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③公开出版专著的,独著应提供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部分正文的复印件;与他人合著的,除提供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外,还应提供本人撰写部分的复印件及著作上体现本人合著的证明材料(如前言、后记、致谢等)。未发表论文或论文发表数量不足或未出版著作。提供本人撰写且有单位签章的正式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不得与“业绩证明材料”中提供的报告重复。

(九)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1份。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手写签名和日期。其中对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需进行适当的扩展陈述,要求真实客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专业严谨。

(十一)用人单位是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作要求的说明1份。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十二)业绩材料公示及公示证明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实际贡献、年度考核和推荐结果等进行公示。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证明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十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应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年度考核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十四)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委托函1份。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可委托代为评审,须提供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评审结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五)《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2份。详实填写申报人的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业绩,表中所有应填项的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清楚。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

3.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推荐。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六、系统填报及装订要求

(一)系统填报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所有上传系统的扫描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件申报资料,在首页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和填写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2.所有上传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材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3.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处。公示及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时上传,个人不需上传。同一材料请勿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

4.所有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线上线下材料务必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装订要求

1.《2026年度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送审名册》(附件4)按子专业、级别排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送审单位审核后盖章报送。市级申报送审单位为主管部门,县(区)级申报送审单位为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各送审单位汇总报送,不接收申报人个人报送材料。

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2份,复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评审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1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评审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封面另行打印2份,分别作为申报材料封皮、档案袋面封。

七、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9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0日18:00。

(七)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409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4号)。联系人:田甜,电话:0812-3364906。电子文档发至邮箱:892102892@qq.com。

八、相关要求

(一)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或荣誉奖励等,计算起始时间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后,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凡不属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荣誉奖励等无需提供。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九、申报纪律

(一)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

(二)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国土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每年国土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和中级职称初定资料审核与国土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收答辩费60元/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三)请申报人员及时扫码加入攀枝花市国土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微信群截图(详见附件5),以便后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附件:1.国土工程专业类别表

      2.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国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3.攀枝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4.2026年度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送审名册

5.攀枝花市国土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微信群截图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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