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服务机构: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参评条件
按照《德阳市旌阳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市旌教体〔2024〕39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教〔2021〕43号)执行。
三、评审要求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网上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操作手册可在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请于2026年10月19日18:00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请各学校评审系统经办人认真指导评职教师通过评审系统报送相关资料。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初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者应先在职称系统上提交评职相关材料,待初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按照以下要求下载组档形成纸质材料报送:
1.从系统导出自动生成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该表含《诚信承诺书》,申报者须在《承诺书》上签字)及其粘贴件一式一份,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三级教师申报评审二级教师的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文件一份或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6)近三年(两年、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7)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一式一份;
(8)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首次申报评审二级或三级教师只需提供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9)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证(该培训证由研培中心继续教育办公室统一核定);
(10)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11)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次(无考核等次的教师请单位提供年度考核总结评价);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12)各级(部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德阳市旌阳区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一式一份。
各学校要加强对评职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省市文件、程序要求推荐参评人员,并落实一名同志负责材料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后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学校评职材料由审核人上报,区教体局不受理教师本人的材料上报。
(二)时间安排
1.《德阳市旌阳区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附件2)各学校单位汇总后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 2811747801@qq.com 。
2.推荐人员相关纸质材料于2026年11月4日前报送区教体局A408办公室,
五、关于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廖敏;联系电话:0838-2378701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2.德阳市旌阳区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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