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我市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教人〔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类型
(一)2025年及之前招考的,尚未取得初级职称资格的非全日制教师,本科学历者申报评审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申报评审三级教师。
(二)三级教师评审二级教师
1.提升了本科学历的三级教师,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2.专科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教师,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四、申报方式
从202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均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身份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申报评委会选择“隆昌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审核。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并将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等,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在系统内上传公示相关资料、单位推荐材料。
(四)有关部门审查。市教体局和人社部门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提交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部门复核发证。由市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并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也可登录“四川人社”APP,进入“办事——人事人才——人事人才”栏目,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要求
认真阅读《初级职称评审系统填报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填写。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上传的复印件资料均须由所在学校审核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x(须2人,人事干部、学校书记或校长,可用私章),审核时间x年x月x日”,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隆昌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送审名册》(附件1),纸质1份+电子文档。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1式2份。此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不得作任何改动。
3.评审其他材料,详见《初级职称材料清单》(附件2)。复印件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均须由所在学校审核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x(须2人,人事干部、学校书记或校长,可用私章),审核时间x年x月x日”,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日—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者将失去本次参评资格。
(二)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三)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七、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二)联系方式
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3914312
人社局专技股联系电话:3927862
附件:1. 隆昌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送审名册
2. 初级职称材料清单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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