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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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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4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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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技术人员

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局,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空经济区建设局,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经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安岳县、乐至县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中(初)级职称,雁江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初级职称须在审核页面单独选择委托评审上传委托评审函后报送。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按劳动关系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初审、公示并出具推荐意见,经劳动关系所在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程序逐级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详见附件。

三、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上级单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县(区)人社局-市(州)人社局-省人社厅,(2)省级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省人社厅,(3)市(州)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市(州)主管部门-市人社局,(4)县(区)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5)县(区)企业-县(区)人社局,(6)市(州)企业-市人社局,(7)中央在川单位-省人社厅。职称业务归属地按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省级单位请选择四川省,(2)市级单位请选择具体到市,(3)县(区)级单位请选择到具体县(区)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并按要求对申报人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各县(区)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县(区)住建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住建部门审核。各县(区)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县(区)住建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住建部门审核。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市住建部门审核。市属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住建部门审核。

(四)评审。由资阳市建设工程专业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通知各县(区)、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各县(区)、单位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申报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18:00

(三)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四)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五)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8:00

(七)《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8:00

(八)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0室人事培训科(资阳市雁江区松涛路一段284号)联系人:蒲敏、李玉梅,电话:02826633450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资阳市2026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业绩证明材料手写盖章页原件和《破格申报表》原件,《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六、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称评审费200元(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工作经历和社保要求

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岗工作满6个月,同时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的,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结合专业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同时记入资阳市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资阳市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三)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并对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各县(区)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书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任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2026年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附件:1资阳市2026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

料规范

2《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

件》(川建行规〔2023〕3号)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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