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乐山市2026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1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6-09-24
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林业和草原工程 > 中级
收藏

乐山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乐山市2026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市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本次采取线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个人、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二)个人开始申报时间20269249:00

(三)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114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4日18:00(请各单位及时审核,逾期无法提交)。

(五)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00。

、申报和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推荐单位初核、主管单位审核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系统按照推荐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推荐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佐证材料扫描件(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乐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按照要求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晚于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后推荐提交至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按程序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组织复审。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规范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林业局,同时缴纳评审费用。各送审单位(主管部门)须填写《2026年度乐山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一并报送。市林业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评审表》,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组织答辩申报初级职称无需答辩。申报中级职称的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论文、主要业绩为主,主要考察申报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评审会议评委会按照审阅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林业局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市林业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属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移交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证书发放评审结果确认后,由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十后续工作办理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送审单位于1个月内到市林业局领回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工程师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

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评审表》报送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日。《评审表》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签字及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乐山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委会将无法退回。

(二)谨慎操作系统。审核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成果、奖励、业绩、学历材料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4日。申报业绩仅限取得现职称后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四)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按照评审基本条件,根据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提供学时证书或证明;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提供4年(2023年至2026年)学时证书或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八、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改革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林业局510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46469联系人:邹老师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6年度乐山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规范

3.2026年度乐山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乐山市林业局

                              2026923


附件2

2026年度乐山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

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申报材料要求

(一)上传系统材料

1.身份证明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后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外,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必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人,需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具备相应学历学位,但因故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由所在单位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署“已核实该同志人事档案资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证书真实有效”。

3.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应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无法提供职称证书的,可提供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标记出申请人)复印件,经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现职称层级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均需提供,不得隐瞒。

4.《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出具(注意时间节点),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情况、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和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公示结果证明》扫描件。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及结果的证明材料,完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6.《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扫描件。要求为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

7.取得现职称(最近职称)后主要业绩成果扫描件。系统填报的主要业绩成果均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需重点注意以下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要求:

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评价、新品种授权、良种审(认)定等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参与本专业相关调查、评价,规划、设计等项目,应提供正式的专业技术报告复印件(含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参与林草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或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类项目的,应提供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含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项目合同(摘要)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标准(规程)、工法等材料,应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复印件;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应提供正式印发实施的文本,以及能够证明其本人撰写该文本的佐证材料;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在林草重点工作方面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贡献突出且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应提供主要事迹材料及表彰表扬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以上业绩成果,有推广转化或效益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或效益证明。体现申报人名字和成果的内容建议醒目标记。

8.取得现职称(最新职称)后的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扫描件

系统填报的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已刊发出版的论文、论著,或者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含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扫描件。体现申报人名字和成果的内容建议醒目标记。

为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须正式刊发,并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验证,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应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

9.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等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要求为准。

10.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扫描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年度考核表上的单位与工作经历单位不一致的,需在填报年度考核信息时上传由推荐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11.政策倾斜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2.社保缴纳单位与推荐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需在填报社保参保信息时上传由推荐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13.需上传的其他资料。

(二)纸质材料

1.《评审表2份。A4纸双面打印,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二、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并上传有关资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相关附件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