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网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市网信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职称申报常见问题参考《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5)。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
(三)经所在单位、县(市、区)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初次提交至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或中评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
(四)初评委或中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7:00。
(五)各级单位最终审核并提交至初评委或中评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7: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1月27日17:00前。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初级职称选择“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中级职称选择“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市级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三区中级职称,由南充市网络信息安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三区初级职称,及其他各县、市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当地评审。原则上各地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向市委网信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委托评审流程申报。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至有关人社部门,由各地自行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身份信息、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报告》。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基本条件》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传PDF格式文件。
市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选择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选择县(市、区)党委网信办提交。
用人单位应尽早完成审核,提醒上级单位审核,为后续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等审核(查)预留充足时间,因预留时间不足导致申报人无法申报职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复审推荐
县(市、区)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及评聘情况等。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或补正3次仍达不到基本条件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组织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初评委、中评委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业组评议、答辩、投票等。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委托评审公示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六)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五、纸质材料报送
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26年11月27日17:00前,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3楼308办公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子受理。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写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县(市、区)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其中,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附件材料报送。若材料为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附件材料真实有效。主要包括:①《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报告》;②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③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复印件;④取得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申报初级职称的可不提供此项),20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附件3);⑥取得现职称以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⑦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⑧破格申报材料;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评审委托函以及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提前申报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为集体奖项、项目等成果,证明材料务必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
(三)附件材料装订。按照上述序号排列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其中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封面注明“2026年度全市网信工作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和申报人姓名,正文双面印刷,侧面(书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网信工程),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将装订好的材料连同A3书本拼页沿脊缝装订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纸袋封面。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和需求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非公企业可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流程正常申报。
(三)任职资格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需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四)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学时证明材料(培训机构或单位按年度出具证明)。
(五)公示证明及单位推荐报告。公示证明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公示起始时间、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提出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对照《基本条件》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进行梳理)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落款时间需在单位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六)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职业资格申报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
(七)年度考核材料。初级对照《基本条件》年限要求,需提供相应年限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表;中级需提供近4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表。考核单位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中同等时段的单位要一致,若不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八)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应提供申报当年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并加盖相应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九)享受倾斜政策人员应详细说明享受倾斜政策的评审理由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享受倾斜政策的政策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倾斜政策情况需在公示证明及单位推荐报告中说明。享受基层15年降低一个学历申报中级职称,除了提供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还需提供15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十)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需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考试相关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等,需提供证书的完整页以及证书查询证明。
(十二)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按单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十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经济效益需提供经单位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社会效益需提供由项目(课题/任务)牵头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四)申报人所提供的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应与网信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不提供无关材料。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十五)学历学位认证要求。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十六)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官黎,15984883367。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28—86117759。
附件:1. 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 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 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4. xx关于xx同志初级(中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参考样式)
5. 南充市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