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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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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1
绵阳市职业能力建设科
所属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职称分类: 技工院校教师 > 文化课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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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人社函〔202632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5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为做好绵阳市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在职在岗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县(市、区)、园区(党群)部门按职责和权限开展本辖区中(初)级职称评审确有困难的,以及其他需委托评审的,应按《绵阳市职称委托评审办理指南》(附件2)办理

破格条件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以及《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绵职改办20222号)规定执行。破格程序应按《绵阳市职称破格评审办理指南》(详见附件1)办理。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基本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资格和任用”

及《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规定”对技工院校教师的要求。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单位审核公示并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条件者,应将其资格条件、教学教研能力、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需单位签章,PDF 格式上传),按程序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复核

中评办对各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审核等。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逐级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8日前统一报送评办。

会议评审

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

预计2026年11月下旬组织答辩,答辩人员范围见《基本条件》,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文确认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统一印发任职通知。

(七)文件归档

任职文件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 年 921 日 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21 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10 28 17: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 2026 11  4 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11 11  17:00

(六)纸质评审表报送时间:自复审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11 月 18 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栋205室)

、有关要求

(一)时间计算

计算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830日。

)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60元每人次、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

)其它事项

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对评审中收到的举报、信件或投诉,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对举报属实的申报人员,一律暂停评审。凡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个人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联 系 人:易 勇

联系电话:0816-2261078

地    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栋205室)

附件:1.绵阳市职称评审破格申报办理指南

2.绵阳市职称委托评审办理指南

3.XX单位关于XX同志申报评审XX专业XX级职称的综合推荐意见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

5.公示结果证明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9 18


附件1

绵阳市职称评审破格申报办理指南

一、出具破格资格审核表:破格人员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破格资格审核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1),若破格条款涉及同行专家推荐还需提供同行专家破格推荐意见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2)

二、市级核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提交至相应评委会同一单位申报同一评委会人员应当由专人统一办理,不得多头报送。

三、正式申报:单位及个人按照我市各系列年度申报通知及要求进行申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予以受理


附件1-1

绵阳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              资历             □层级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  务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必填项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现职称及获得

时间

拟申报职称

符合破格条件

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符合《XX》第( )条第( )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佐证材料单独附后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请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对照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填写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超过100字请另附页单独填写

所在单位

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2

同行专家破格推荐意见

同行业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一)

推荐人签字                        月  日

专家工作单位意见(一)

                          

  属实,同意专家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同行业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二)

推荐人签字:                       月  日

专家工作单位意见

(二)

 

属实,同意专家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每名专家的职称证和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附后。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专家。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推荐时不超过70周岁。

附件1-3

职称破格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号:                         ,现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论著、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说明:1.凡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受理。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亲笔签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得代签。

附件2

绵阳市职称委托评审办理指南

一、职称委托评审办理流程

(一)出具委托函:委托单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参考示例见附件2-1),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绵阳市范围内县(市、区)委托:由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按年度统一出具委托函

2.其他市(州)委托:由所在地区市级职称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委托函

3.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单位)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应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相应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4.中央驻绵单位委托:央属驻绵单位,如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在“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5.其他驻绵单位委托:若委托单位为集团化管理单位,因集团发展需要,涉及子公司、分公司、派出机构等人员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应由集团总公司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集团总公司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其在绵参评的正式文件,或其向职称管理部门报告后,得到同意的相关材料。评议结束后,相应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若不具备职称管理权限,可一并委托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发证。其中,民营企业按照《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定执行

(二)市级核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统一批转至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正式申报:单位及个人按照我市各系列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予以受理

(四)结果告知与后续办理: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分别将结果告知委托单位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续如需发文或发证,由委托单位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办理。

二、办理职称委托评审注意事项

(一)委托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仅限本地区(系统)或本单位内未建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专业),或其他客观上不具备评审条件的情况

)委托评审函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邮箱至mysrsjzjk@163.com,同时需提交纸质件(一式三份,可以邮寄)至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涪城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203室)。


附件2-1 

委托单位红头

委托评审函

(参考示例)

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20XX年拟申请XX系列(专业)(若当年度存在多个系列专业需委托,请提供职称委托评审专业目录见附件2-2〉)职称评审,我单位未建立XX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或:XX原因,无法对XX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XX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根据绵阳市关于开展XX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申请将XX系列专业)XX级职称评审工作委托绵阳市办理,委托评审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2-3)

评审通过后请将评审结果函告我们,由我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或:因我单位不具备职称管理权限,需要同步委托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发证。

请予受理为盼。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2-2

职称委托评审专业目录

(只含绵阳市可评审专业)

序号

职称系列

评审专业

是否委托

(勾选)

主管部门

1

高等学校教师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市委党校

2

工程

机械工程

市经信局

能源电力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冶金工程

化工工程

轻工工程

制药工程

纺织工程

材料工程

地质勘查工程

规局

国土工程

测绘工程

建设工程

市住建委

交通工程

林业和草原工程

林业专业由市经信局评审,其余专业委托省林草局评审。

水利电力工程

市水利局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市经信局

环境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

网络信息安全工程

委网信办

自然科学工程

技术经纪专业由市科技局评审,其余专业委托省科技厅评审。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市数据局

3

农业

农艺

农业农村

畜牧、兽医

4

新闻

新闻记者

宣传部

6

图书资料

文献整理与揭示、文献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管理与研究

市文广旅局

群众文化(靠用图书资料)

7

文物博物

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

8

档案

档案

市委办(市档案局)

9

技工院校教师

文化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课

1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文化课

体局

专业课

11

中小学教师

小学

中学

高中

特殊教育

幼教(学前教育)

教育学

教师教育

12

艺术

艺术表演

市文广旅局

艺术创作

艺术管理

技术保障

注:专业与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一致且随变化动态调整

附件2-3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申报职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

助理讲师/讲师


附件3

XX单位关于XX同志申报评审XX专业XX级职称的综合推荐意见

(供参考)

一、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XX,男,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至今在XX单位工作,现为XX单位专业技术X级岗位人员/XX公司职员。

二、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及业绩表现

明确推荐人选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

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26〕 号)要求,我单位组建了考评小组,由XX(XX职称或职务)任组长,XX(XX职称)、XX(XX职称)、XX(XX职称)……为小组成员。2026年X月X日,我单位在XX会议室组织召开考评会议,考评小组讨论形成一致推荐意见:XX同志满足申报初定XXX专业XX级职称的基本条件,业绩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任现职期间不存在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考评小组应到XX人,实到XX人,赞成XX人,反对XX人,弃权XX人,推荐程序合规。

综上,我单位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评审XX专业XX级职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手写签字):

XX单位(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4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

(供参考)

姓 名

单 位

申报职称

专业 职称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学历、资历

证明材料附后简要展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26〕 号)工作要求,经单位审核,同意推荐XX同志参加XXXX申报初定,现将该同志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XX同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现职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论文及著作等情况(根据申报者情况填写)。

如对该同志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方式向所在单位反映。反映问题实行实名制。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单位联系电话:

xx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填写,用A4纸打印。张贴纸至本单位公示栏。

附件5

公示结果证明

(参考样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26〕 号)要求,我单位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个工作日)在XX单位公示栏对XX、XX同志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业绩成果进行了公示,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关于XX、XX同志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的异议、投诉和举报,公示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公示照片

(注:需上传公示了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的完整图片)

单位负责人签字(手写签字):

XX单位(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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