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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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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2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地质勘查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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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

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各部门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我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巴中市本级、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从事岩土工程和地质勘查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岩土工程、地质勘查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地质勘查、国土工程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对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由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可向市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

地质勘查职称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

国土工程职称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二)评审范围

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规定执行。

(二)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核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

(三)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四)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人社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现有专技岗位数量×150%,实聘人数+未聘人数+本年度已推荐其他系列(专业)申报人数+本系列(专业)拟推荐申报人数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

(六)有关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表彰的。

3)获得国土工程及地质勘查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

2.在基层从事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工作满1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4.取得工程系列非地质勘查和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专业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层级。该类人员取得地质勘查或国土工程专业职称后,从事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个人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各用人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确保申报质量,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2025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复核推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审核,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市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巴中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五)专业素养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可不参加专业素养测评,直接参加答辩。

1.初、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测试;

2.测试题型分为填空、判断、单选、多选4类;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答辩

1.初、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审

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八)结果公示

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备案

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十)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2.申报年限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3.任现职以来对应申报年限的《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

4.身份证正反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应注明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等影响正常申报的情形。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7.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8.符合申报年限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申报员级的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申报初级的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申报中级的需完1项相关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研发,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获得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获奖证书为据);或完成市(厅)级以上相关专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或解决相关专业工程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编写完成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省(部)级以上行业标准或规程、规范;或主持中型1项或小型2项以上相关专业相关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4以上相关专业相关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

9.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10.巴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11.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附件12)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写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单位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影响正常申报的情形。

3.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4.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市本级、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县(需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委托评委会。

文旅示范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28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截止时间:2025121218:00

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初次提交人社部门截止时间:2025121718: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3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人社部门截止时间:20251226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12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2-522室。联系人:赵小梅,电话:0827-5256768,电子文档发至邮箱:464824891@qqcom

七、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并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属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集中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余单位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地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巴中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八、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前交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1.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1231日。

2.申报人所提供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或荣誉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评审通知发布时间;凡不属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荣誉奖励等不需提供。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巴中市× ×专业×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一)(二)

5.2025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1

相关附件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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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此件为准)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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