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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崇州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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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0
崇州市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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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崇州市中小学教师

(幼儿园)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教培中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221号)文件精神,现将崇州市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流程

(一)申报范围(人数)。崇州市范围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公民办在编教师、员额教师、自聘教师、“三支一扶”支教志愿者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确定推荐人数,岗位使用数需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除符合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关政策以外,超出相应岗位数申报职称的,取消职称参评资格。民办学校应按照教师体量,参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合理确定推选人数,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申报基本条件。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文件中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为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评审工作流程。申报网站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进行下载,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申报人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学校考核评比推荐

学校(单位)根据省级评审条件细化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评比,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确定推荐人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3.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后选择“崇州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4.学校审核

管理员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系统,重点审核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并按系统设置要求上传《单位综合意见推荐表》《公示证明》等相应附件,公办学校审核在编教师信息时,还需同时上传最近一次的《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至市教育局账号。期间随时关注审核流程节点,系统显示申报人材料被评委会接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

二、申报时间

(一)个人首次提交截止时间:11月24日17:00

(二)学校审核截止时间:11月25日17:00

(三)现场提交材料及缴费截止时间:12月8-10日17:00

地点: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市教育局206室)

注意: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三、线上申报材料

除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外,申报人需将以下材料彩色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后,扫描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应信息栏或对应附件栏。

(一)社保参保信息:在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政策倾斜

(三)学历情况: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中专毕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四)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

上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崇州市发放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资格红头文件)。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上传《教师资格证书》。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六)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包括育人工作业绩成果、教学工作业绩成果、教研工作业绩成果。

(七)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包括育人工作业绩成果,教学工作业绩成果,教研工作业绩成果。

(八)社会团体任职情况

(九)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

(十)年度考核情况:上传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登记表》。

(十一)专业考试信息:《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情况。

(十二)评委会所需材料

四、上报资料

(一)学校资料(纸质)

1.学校(园)职评委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职评委的组成、推选程序、推荐结果、符合乡村中小学任教教师倾斜政策不占岗申请、公示情况),需职评委成员签字(一份)。

2.学校公示(原件和区域内张贴公示照片)各1份。

3.《2025申报职称人员情况公示》一份(须申报人签字确认)、《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份。

4.学校统一提交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备课本》。备课本:2024.09—2025.07学年下学期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上交手写体原件。

四、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4〕473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五、咨询服务

(一)申报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028-82184821

市人社局:028-82188361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15982396484

六、监督投诉

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中共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2650904(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28-82218223(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特此通知。

 

 

 

崇州市教育局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 zpw/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1)_20251111_141428200_y4Sai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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