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雁江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雁江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雁江区培训机构中符合中小学初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
二、申报专业
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园)教育相关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资教体发〔2021〕21号)执行。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均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2024年度初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审流程
申报评审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区教体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但需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特别注意:“上级单位名称”务必选择“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选择“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推荐。学校可根据资阳市职称评审条件细化本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对符合申报资格人员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提出推荐意见,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申报人所在学校应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区教体局。
(四)区教体局审核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
资阳市雁江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区人社局复审发证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进行复审确认,复审通过的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六、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
(三)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
(四)申报评审花名册提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前
(五)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七、申报材料报送
(一)学校材料
1.工作报告。学校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选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报送纸质版至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307办公室(正兴街209号2号楼3楼)。
2.申报花名册。填报《雁江区2024年度中小学(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附件2),内容应与提供佐证材料相一致。电子档信息发送至邮箱qjtjrsg@126.com。
(二)个人申报材料
按照《雁江区2024年中小学(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进行报送。申报材料均需网络上传系统和线下提交纸质版。
1.网络上传申报材料:彩色扫描成PDF版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属证件类的,扫描原件上传;属材料类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2.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照《雁江区2024年中小学(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将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正兴街209号2号楼3楼)307办公室。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在学校审核提交后,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打印(非导出打印上报无效),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线下提交材料属证件类的,不提供原件,仅提供复印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属材料类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均可,由推荐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获奖证书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装订。
(4)线下提交所有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用A4纸规格;材料装订统一装订在左侧(纵向材料)或上侧(横向材料)。
(三)联系人:罗老师 咨询电话:028-26217122
八、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参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26218831。
附件:1.雁江区2024年中小学(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2.雁江区2024年度中小学(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雁江区2024年中小学(园)教师初级职称
评审材料目录
学段: 学科: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职务: 联系电话:
序 号 |
材 料 目 录 |
份数 |
备 注 |
1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
2 |
民主推荐测评满意度情况 |
||
3 |
业务工作总结 |
||
4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APP查验) |
||
5 |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
6 |
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电子证书备案表》) |
||
7 |
教师资格证 |
||
8 |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
||
9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聘表) |
||
10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
||
11 |
年度考核表 |
||
12 |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表 |
||
13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 |
||
14 |
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材料 |
||
15 |
发表(获奖)论文、论著、研究成果 |
||
16 |
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 |
||
17 |
其它获奖证书 |
任现职以来 |
|
18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 |
系统导出打印 |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为A4纸规格。1—17项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填表说明纸张规格在系统中导出打印。 |
|||
附件2
雁江区2024年度中小学(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一览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 证号 |
出生日期 |
现任专业职务 |
任职时间 |
拟评专业职务 |
拟评学科 |
职业类别 |
教师资格种类 |
最高 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现从事专业学习情况 |
晋升类型 |
备注 (九义校、高完中注明学部)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习层次 |
毕(结)业学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