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环规〔2022〕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本级环境工程中(初)级,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各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商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委托代为评审,各县如需委托市级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中级职称评审,应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评审函。
(二)评审对象: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执行。详细内容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政策文件”栏查阅或是在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告”中查询。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通过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申报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完整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须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界面右边的“无CA注册”模块进入注册,注册后审核所在单位申报人员信息,并逐级提交、推荐。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推荐审查意见”栏根据单位人事管理实际签署意见。
(三)逐级审查。各单位的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理权限经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派出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查意见”栏的“主管部门或县级人社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报送。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所在地的派出分局审查、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非公企业单位申报人员资料由所在单位审签完毕后送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派出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审签后统一报送。严格对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各项数据落实申报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支撑资料的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四、评审程序
(一)复核。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系统有反馈修改的务必在修改提交时间截止前进行再次申报,截止修改时间未提交后果自负。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报送的纸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对照系统中的支撑资料逐一进行复核。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现场进行缴费。
(二)专家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审核确认、公示、发文。经对申报资格再次进行核实后,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四)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9月1日24: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24:00
未按时间报送和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时间过期,自动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的职称申报。
(二)现场收件安排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368号(资阳市生态环境局9楼915室)。
咨询电话:贺老师、熊老师 028-26625163、13340800199
附件:1.系统中申报材料规范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系统中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带有水印)。
3.业绩材料。(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2)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个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6.2021年—2023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2019-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公示情况说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9.本人撰写的代表作(论文或著作如已公开发表,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
10.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1.《资阳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送审名册》(申报人员不提供),由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查后统一导出,加盖公章。
12.社保参保信息。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连续 6 个月(不含申报当月)以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上传系统中对应栏。
(二)填写说明
1.送审单位: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送审单位为国资委;市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送审单位即为该市直部门;中央、省驻资企业及下属单位申报者送审单位为该企业。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3.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由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姆印确认。
4.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材料:由相关单位为其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破格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对象基本情况、推荐理由、适用的破格条件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代表作需是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撰写的,著作、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封面:“工作单位”填写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并按上指姆印,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补充申报材料。评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需由各单位派专人送达市生态环境局。
(四)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报送,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规范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务必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申报花名册一并报送,申报人数须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数一致,两样资料各需一份。
附件2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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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 获得时间 |
拟申报 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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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类型 |
□学历 □资历 □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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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 材料名称 |
文件名称: 依据条款:第( )条第( )款,条款具体内容: 申请破格理由: 佐证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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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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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单位)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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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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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