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党群工作部,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农发〔2023〕68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月2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五、申报程序
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审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请一并报送。纸质材料(系统上传的所有纸质资料)装订成册,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材料袋封面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附件4),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8:00
材料报送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公园街339号市农业农村局4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832-2027937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7日。
(三)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高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32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高级职称每人收费标准为240元,中级职称每人收费标准为140元。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农业系列××职称的函(模板)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
4.袋内材料目录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