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富顺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且符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富顺县参加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条件
1.严格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详见附件1)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县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流程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评委会选择“富顺县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富顺县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打印提交评审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状态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盖章。
(六)缴费及材料线下报送。评委会暂不实行网上缴费。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同步将评审费缴纳到单位。评审费及《评审表》由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到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代收后,统一将评审费交县财政专户。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七)组织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议、召开评审会议。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公示情况、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八)办理相关手续。主管部门(单位)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人社局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人社APP”中下载、打印。
五、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30日17:00;
2.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7:00;
3.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扫描件,有原件的可直接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系原件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历真伪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信息”1份。
3.现任职称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
4.单位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审签。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突出业绩工作,禁止抄袭、雷同,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7.任现职以来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规定年限最近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
9.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获奖情况、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项目报告、专利证书等业绩材料。
10.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其中,第3、9项初次申报助理工程师不作要求。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任职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均截至2024年8月5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13-7205009
监督电话:0813-8761811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
2.富顺县破格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