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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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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德阳市数据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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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县)人社局、数据局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评审市本级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中级职称。

其余自主开展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区(市、县),可委托市数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评。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由各区(市、县)自行负责;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市数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需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持有和我市签订职称互认协议的重庆、成都、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雅安、南充等地人社部门授权评审的职称证书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和评审表(或红头任职文件)申报。

三、申报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详细操作手册可在职称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三)个人及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00。

(四)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8:00。

(五)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报送地点:德阳市数据局911办公室(地址:德阳市经开区松花江北路8号 )。

(六)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职称系统,选择“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职称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初审。各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中评委办公室对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严格按照《2024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要求装订并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区(市、县)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数据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级部门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六)组织评审。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按规定组织答辩(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由评委会视情况而定)。相关事宜均通过职称系统通知,并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中评委办公室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知后,由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四川省(含成都市)申报评审2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六)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七)评审工作联系人:古雯雪,联系电话:0838-2550882;刘宣灵、游娟,联系电话:0838-2236230

附件

2024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复印件等。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业绩材料。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五)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签名本人手写),1500字左右。

(六)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七)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破格申报材料。填报《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九)职称材料。现取得的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若现取得多个职称证书,均需提供。技师(二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

(十)论文论著。论文需提供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论著需提供完整的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以及负责编写的章节正文。

(十一)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按年说明)。

(十二)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三)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 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十四)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加继续教育。

(十五)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十六)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十七)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 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十八)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纸质评审表填写说明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三、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统一按《申报评审材料目录》规定顺序装订,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报送1份。另需单独准备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均需完整签章。

附件: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                                

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

评审材料

(2024年度)

申报专业:                  名: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是否答辩           是否破格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系统自动生成,

需手写签名并加盖鲜章

2

证件

复印件

①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盖鲜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盖鲜章

③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盖鲜章

3

业绩材料及论文论著

复印件盖鲜章

4

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5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6

公示情况

7

社保证明材料

8

破格申报材料或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9

年度考核材料

复印件盖鲜章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加国家外语、计算机统一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复印件盖鲜章

单位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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