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州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4〕15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我州水务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州级机关、各县(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取得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但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评审证书仍然有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水务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州水发〔2020〕77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申报人须具备《阿坝州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对学历的把握应注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按该学历、学位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以不按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取得即视为具备该学历条件。
(三)党风廉政条件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申报前2年(2022年、2023年)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考核条件
近5年年度考核或任现职以来均为“合格”等次以上。本单位应开展民主推荐和测评,满意率不低于75%。
近5年内,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
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获得州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等同等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
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
被组织抽调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其余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由县人社职改部门验印登记,签字盖章。
三、评审工作程序
(一)
个人申报。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
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1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30。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
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依据评审基本条件、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从线上和线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党风廉政意见,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0〕14号)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州职称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4〕15号)规定,未聘人员超过岗位设置比例30%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并实行“五公开”、“双承诺”、“审核逐级负责制”: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用人单位应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在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时,实行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承诺制”。申报人应对个人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用人单位应对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三)人社部门复核: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主管部门(中评委员会办公室)复审:主管部门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中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对复审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五)州人社部门审批: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一)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填报, 网上申报逐级审核通过后,再在网上打印纸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主管单位(中评委员会)。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扫描件。上传图片格式为pdf格式。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对伪造送审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失信人员库》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实施惩戒。对资料审查不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2024年,凡申报水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州水务系统高级职务定向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视评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今年参加普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同级“双定向”职称评审。
(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 320(含答辩费 80 元)。经州水务局人事科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各县(市)统一用现金支付,不接受微信等转账支付。
(三)材料报送地点:阿坝州水务局,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77号,联系电话:0837-2823087,邮编624000(请严格按照上文规定报送途径由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18990444587,0837-2823087




